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以来,承担了空军和陆航部队全部招飞任务,除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外,还为海军航空兵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4万余名,较好地满足了国防建设飞行人才补充需要。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选拔中心,济南选拔中心负责山东、河南两省空军和陆航招飞工作。
空军航空大学前身是1946年3月创办的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是我军飞行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主校区坐落于“北国春城”吉林长春,大学分布在4省5市10个校区。70余年来,先后培养14万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其中飞行学员近8万名,涌现出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试飞英雄李中华,航天英雄杨利伟、女航天员刘洋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大学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和“将军的摇篮”。大学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教授、副教授近300人,特级飞行员8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近100人;拥有完备的学科专业体系,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军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构建了与空军主体战斗力建设相配套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良好的硬件保障条件,一流的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和各类实验室、专业教室,信息网络覆盖面广,藏书总量60万余册;拥有丰富的开放办学资源,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知名高校联合培养飞行学员,与空军工程大学、空军装备研究院等单位进行合作交流,为16个国家培养1500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参与援建10多个国家的空军。
空军招飞基本条件
1.招飞对象。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男生: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2年8月3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要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和人民,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3.身体要求。身高:在165-185㎝之间(未满18周岁的,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在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的,在50公斤以上),体型匀称;视力:按照空军招飞标准“C”型视力表,双眼裸眼视力均为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未佩戴过角膜塑形镜(OK镜),无色盲、色弱、斜视等;无影响功能或军容的纹身、刺字、瘢痕等。
4.文化要求。必须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预估高考成绩在一本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
5.心理要求。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活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1.初选(2021年9月至10月)由济南选拔中心组织宣传发动、报名和身体基本条件筛查。(山东、河南两省初选时间安排附后)
2.复选(2021年11月至12月)由选拔中心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一本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政治考核。
3.定选(2022年上半年)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检测合格且高考成绩达线的考生,根据招飞计划,按照高考成绩、体检结果、心理选拔等级等情况综合择优录取。
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高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授予空军少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军队地面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成绩中应有物理科目成绩)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军校毕业生飞行学员。先后在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并授予相应军衔。
山东省初选安排
河南省初选安排
《报名表》
(保存下面两张图片,使用A4纸双面打印)
(正面 ↑)
(反面 ↑)《健康情况申报表》
(保存下面图片,使用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