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2022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做出部署。
关于报考条件,《通知》指出,凡符合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黑龙江省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
关于招生计划,《通知》指出,3月13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和各院校网站分别公布计划。4月2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剩余招生计划。
关于志愿填报,《通知》指出,填报时间:2022年3月15日9时开始,2022年3月18日15时截止。填报方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建议考生使用360极速浏览器)。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关于测试及录取,《通知》指出,时间要求2022年3月27日至4月12日,分两个阶段进行测试录取。
第一阶段:2022年3月27日至4月1日,3月27日(周日)各院校统一组织测试。各院校须在4月1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2022年4月6日至4月12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按照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参加测试或成绩互认;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组织第二阶段测试。各院校须在4月12日前,公布参加本校第二阶段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测试要求各院校按规定统一组织综合测试。要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制度,测试内容要科学合理,从有利于学生未来成长发展的角度,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各院校通过联合测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备考负担,增加考生选择机会。
此外,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合格方可正式入学,如不参加体检将取消录取资格。报到时间由各招生院校确定。
关于加强考风考纪管理,《通知》指出,各招生院校要严肃查处考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在网络远程面试(面谈)或现场测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在新生入学注册期间,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