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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时间为1月19日至2月17日 2月18日正式开学

黄河新闻网朔州信为了统筹正常化疫情防控及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布通知,做好2022年寒假工作,市中学(幼儿园)寒假时间为1月19日至1月17日,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

市教育局要求,一要统筹做好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认真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组织好综合复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籍档案填写等工作。放假前,认真做好学校年终考核、评比和总结工作,为下学年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奠定基础。二要加强健康防护教育。要加强寒假期间师生员工个人防疫和健康保护等安全教育。寒假期间各学校仍要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为新学期开学研判提供依据。三要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全市各普通中小学须按规定时间放假、开学。教育学生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防止将学生假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四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遵纪守法、安全自护方面的专题教育,开展以防火、防冻、防盗、预防食物中毒和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放假后和收假前,要对教室、宿舍、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通风换气和消毒,提前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五要从严治理违规办学行为。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严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或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辅导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开学工作常规管理要求,组织好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各普通中小学要在开学前集中组织教师开展教育理念的学习讨论和集体备课,科学制定下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好下学期课程,并搞好环境卫生,为学生返校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可结合本县(市、区)学校实际和学生需求,确定是否开展寒假托管服务工作,但必须坚持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和公益普惠的原则,突出服务重点,完善相应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安全,严禁以课后托管名义乱收费或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市直学校报请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开展。(文/ 朔州市教育局 刘晓宁)

[编辑: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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