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西宁市2017年中考预选赛公布:示范高中预选赛507分普通高中预选赛424分今年西宁市区中学毕业生11752人,公立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776人,社会力量学校计划招生800人,职业学院计划招生4176人。
西宁市城区2017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西宁城区2017年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西宁城区2017年中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等也已陆续公布。
西宁市城区2017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西宁城区2017年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西宁城区2017年中高职院校招生计划
西宁市示范高中面向农村专项招生的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市教育局中考中招领导小组向三县下达并向社会公布(详见下表)
招生计划及填报志愿须知
填报志愿
1.2017年中考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凡报考普通高中、中高等职业院校的考生均须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按“网上志愿填报操作说明”要求,网上填报《西宁市城区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校招生计划、拟报学校情况和报考志愿说明认真填报。确定志愿后,打印《西宁市城区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提交后不能更改。
报考体育实验中学和艺术实验中学的考生,应报名参加这两所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后,须填报纸质《西宁市城区2017年体育、艺术实验中学招生报考志愿表》。
2.考生按《西宁市城区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要求,根据填报条件选择志愿。志愿填报批次分为:示范高中特长生志愿、均衡生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中高等职业院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3.专、兼报中高等职业院校志愿的考生,应根据《中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资讯》关于学校和专业简介、培养目标、就业方向等情况和报考志愿说明选择填报。2017年中职五年直通车专业(大专)仅限招青海省户籍应、往届考生,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选报省内高职院校、省外中专学校的考生,报名录取工作由市考试院和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示范高中招生办法
示范高中实行特长生、均衡生、统招生和农村专项招生多种招生形式。市中考招生工作小组在招生信息平台上集中投档,学校自主招生。局属三所示范高中面向三县农村户籍考生进行专项招生,由三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特长生。为发扬高中学校办学传统,促进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各示范高中按本校计划招生数10%以内自主招收特长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于5月26日前,将特长生招生考核方案报送市中考招生办公室(市教育局中学教育处),经批复后向社会公示,6月25日组织专业测试。各招生学校依据《西宁市高中阶段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自主招生,考生依据招生学校特长生报名条件和专业测试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具备特长生志愿填报资格,被录取的特长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学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0分。未录满所剩余的指标全部转为统招指标。
2.均衡生。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发挥招生政策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导向作用,今年将实行提取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的55%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均衡招生遵循考生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中考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报考的均衡志愿,同时向各示范高中招生学校进行集中投档,各示范高中招生办登录“中招管理系统”,依据《西宁市城区2017年初中学校均衡招生名额分配表》,进行网上自主录取。被录取的均衡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示范高中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0分。未录满所剩余的指标全部转为统招指标。
3.统招生。由中考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示范高中统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同时向各招生学校进行集中投档,各示范高中招生办登录“中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自主录取。凡达到示范学校录取分数线又未能被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中考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招生学校空缺计划和考生现居住地进行统调。考生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必须选择是否服从滑档后统调分配,不服从统调分配的考生滑档后按普通学校志愿录取。
4.农村专项招生。为贯彻实施国家面向农村地区专项招生和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的精神,我市三所示范高中学校面向三县农村户籍的考生进行招生,每校招生一个班,每班50人。三县教育局依据《西宁市示范高中农村专项招生实施办法》,结合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将拟招生名单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
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1.特长生。同示范高中特长生录取办法。
2.统招生。同示范高中统招生录取办法。(注:不服从统调分配的考生滑档后按中高等职业院校志愿录取。)
民办高中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依据我市2017年招生计划,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划定录取分数线,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同时严格执行国家“三限”(招录分数、班额、收费)政策,实行录取学生核准备案制,市教育局按招生计划数配置学籍数。
中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办法
各中高等职业院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积极创新思路,规范招生行为,做好招生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加大国家职业教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中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由市中考招生工作小组和学校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填报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省内高职院校、省外中专学校招生办法
选报省内高职院校、省外中专学校的考生,报名、录取工作由市考试院和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招生录取
1.为保证中考录取结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录取完成后,被录取学生状态将由系统自动锁定,无法再次变更。被录取考生的学籍同步注册到国家学籍管理平台,录取和学籍信息不能再进行异动。《录取通知书》在学校录取完成后即时打印,每个考生仅能打印一次,打印完成后,系统将关闭打印功能。《录取通知书》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考生本人。
2.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时,报考同一所学校的特长生、均衡生和统招生在录取过程中,若遇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以上中考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基础学科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对考生择优录取。如果依然存在相同分数,则依次按照理化总分,政史总分的顺序排序,从高到低对考生择优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3. 高中招生录取顺序:示范高中特长生志愿、均衡生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中高等职业院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4.西宁市艺术实验中学和西宁市体育实验中学的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分专业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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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西宁市城区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虚假信息的声明
近期网络传播的“西宁市城区2017年中考分数线”均为虚假信息。西宁市城区中考招生工作,于7月上旬公布中考成绩,7月中旬考生网上填报志愿,7月下旬由西宁市城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上集中投档,由各高中招生学校招生办公室自主录取。待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后,西宁市城区2017年各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于8月上旬在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布,其它途径看到的信息均为虚假信息。特此声明!
来源/记者莫青、西宁招生考试信息网、青报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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