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服务费585元,有乱收费吗?”“为什么5元每节课收费?“今年以来,郴州日报在政治专栏收到了多名网民的咨询、放学后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投诉。
通过与相关单位交办,该问题及时得到了处理与回复。针对网友“卢胜”咨询“桂阳县荷叶镇中心学校课后服务费收585元,是不是存在乱收费”这一问题,桂阳县教育局及时进行了调查并回复称,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郴州市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5元、农村学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元;高中阶段,市中心城区每生每课时不超过4.5元、县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4元标准计收。
市教育局同时回复称,在实行最高限额收费管理时,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700元,农村学校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600元;高中阶段,郴州市中心城区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1200元,其他县乡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1000元。县教育局严格要求各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必须秉着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各学校、各教师切不可强制要求学生开展课后服务。
对于网友“卢胜”所反映的桂阳县荷叶镇中心学校收取课后服务费585元,经市教育局查实,是该学校6—9年级的课后服务费,本期共开展了195节,每节3元,共585元。因此,该校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没有存在乱收费行为。
另外,网友“李”投诉称,郴州下发文件规定,课后服务费标准上限城市不能超过3.5元,农村不能超过3元,苏仙区白露塘镇六十七完小不知道是属于农村学校还是城区学校,但是2021年下学期收费却按5元每节收费,他表示不太理解。
郴州市教育局在收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在回复中提到,2021年下期,该校按照苏仙区物价审核、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兴趣培养型”“辅差培优型”课后服务3—6年级每生每课时5元,一、二年级每生每课时4元,课时费在9月中旬按照计划的课时量收取。期末按照实际开展的课时量进行核算后,退了74120元给学生,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减免费用。
对于未开展的课时量的费用退还情况,郴州市教育局责令苏仙区教育局督促苏仙区白露塘镇六十七完小根据2021年12月27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下发的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2021下期课后服务收费执行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5元且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700元的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将多收部分费用及时清退到位。
编辑:谢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