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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教育局网】泰安六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发布!

16日泰安6个县市发布了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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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泰山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度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定向岗位人员应聘条件

根据国家、省及市有关政策规定,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报考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具有5年及以上泰安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服役期满退役并已取得学历学位或在校入伍退役复学取得学历学位,且从泰安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已由政府安排工作或选择自主就业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定向招聘范围。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在泰山区乡镇(街道)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报考。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资质证书、认证书须于2022年1月22日前取得。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等见《2022年度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2年度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2日 9:00至1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1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月26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个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2年度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月25日16:00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招聘单位咨询服务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38—8221767

咨询时间:2022年1月22日至1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组织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6日


2022年度岱岳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岱岳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度岱岳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应聘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还须符合“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监督对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的回避要求。

(三)定向岗位人员应聘条件

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报考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具有5年及以上岱岳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服役期满退役并已取得学历学位或在校入伍退役复学取得学历学位,且从泰安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已由政府安排工作或选择自主就业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定向招聘范围。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在岱岳区镇(街道)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残疾人”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2年1月22日前核发)的肢体三、四级残疾人,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遗传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报考。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资质证书、认证书须于2022年1月22日前取得。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2年度岱岳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度岱岳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2年度岱岳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2日 9:00至1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1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月26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个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2年度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月25日16:00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及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招聘单位咨询服务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38—8569803

咨询时间:2022年1月22日至1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中共泰安市岱岳区委组织部

泰安市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6日

2022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定向岗位人员应聘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报考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具有5年及以上新泰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服役期满退役并已取得学历学位或在校入伍退役复学取得学历学位,且从泰安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已由政府安排工作或选择自主就业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定向招聘范围。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在新泰市乡镇(街道)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残疾人”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2年1月22日前核发)的肢体四级残疾人,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遗传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报考。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资质证书、认证书须于2022年1月22日前取得。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2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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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2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2日 9:00至1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1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月26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个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2年度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月25日16:00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乡镇(街道)招聘岗位及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经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招聘单位咨询服务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公开招聘监督联系电话:0538—7218656

咨询时间:2022年1月22日至1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中共新泰市委组织部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6日

2022年度肥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肥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度肥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定向岗位人员应聘条件

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报考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具有5年及以上肥城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服役期满退役并已取得学历学位或在校入伍退役复学取得学历学位,且从泰安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已由政府安排工作或选择自主就业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定向招聘范围。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在肥城市乡镇(街道)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残疾人”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2年1月22日前核发)的肢体四级残疾人,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遗传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报考。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资质证书、认证书须于2022年1月22日前取得。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2年度肥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计划138人。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度肥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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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2年度肥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2日 9:00至1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1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月26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个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2年度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月25日16:00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乡镇(街道)招聘岗位以及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经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招聘单位咨询服务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38—3229717

咨询时间:2022年1月22日至1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中共肥城市委组织部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6日

2022年宁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宁阳县事业单位(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县属公立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宁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定向岗位人员应聘条件

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报考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具有5年及以上宁阳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服役期满退役并已取得学历学位或在校入伍退役复学取得学历学位,且从泰安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已由政府安排工作或选择自主就业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定向招聘范围。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在宁阳县乡镇(街道)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残疾人”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具有宁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2年1月22日前核发)的肢体三、四级残疾人,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遗传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报考。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资质证书、认证书须于2022年1月22日前取得。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2年宁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共计106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80人,招聘计划、岗位条件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宁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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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宁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2日9:00-1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1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宁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报考定向岗位的要注明服务类型、年度、服务地、入伍地、档案所在地等详细信息。

(二)报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1月26日16:00

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月25日16:00后,招聘主管机关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本人报名审核情况,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月26日16:00前向招聘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于2022年1月24日16:00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邮箱rsj5620056@163.com,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确认。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1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2月22日9:00—2月26日9:30登陆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月25日16:00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邮箱rsj5620056@163.com,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根据有关规定,对于乡镇(街道)招聘岗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及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经设区的市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照降低后的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中共宁阳县委组织部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6日


2022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东平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定向岗位人员应聘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报考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具有5年及以上东平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服役期满退役并已取得学历学位或在校入伍退役复学取得学历学位,且从泰安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已由政府安排工作或选择自主就业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定向招聘范围。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在东平县乡镇(街道)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定向岗位。面向具有新疆户籍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报考。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资质证书、认证书须于2022年1月22日前取得。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2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计划112人。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请扫码查看→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2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2日 9:00至1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1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月26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22日11:00至1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个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2年度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月25日16:00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招聘单位咨询服务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38—2830076

咨询时间:2022年1月22日至1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中 共 东 平 县 委 组 织 部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6日

泰安广播电视台 泰安之声·融媒体中心

来源: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责编 :高滢

审核: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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