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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教育网,干货看这篇!举报电话在这!绥化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记者获悉,绥化市教育局7月20日至8月25日在我市深入开展校外教育机构专项整治月措施,停止了8项教育行为,并发布举报电话



行动主要包括:


重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合规性审查大清底、负面清单整治大清理、教育督导明查暗访问题大清查。

依法打击一批黑班黑校、整治取缔一批问题突出机构、限期整改一批存在问题机构、规范提升一批合法合规机构;

整治叫停“八种培训行为”,规范强化“十项管理”,实现鼓励推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向定型化管理转向、向非营利机构转制、向托管性一体转型、向非义务学科转段、向兴趣性需求转变。

“八种培训行为”:

一是组织和开展整班补课;

二是超纲和提前违规开课;

三是在职和无证教师讲课;

四是临时和跨区流动授课;

五是营销和高价推送名课;

六是勾连和进校集中码课;

七是出借和联合办班混课;

八是安排和强推视频线课。


“十项管理”:

一是资格认定管理;

二是招生合同管理;

三是教学行为管理;

四是教务人员管理;

五是财务收费管理;

六是安全防疫管理;

七是整治出口管理;

八是网课使用管理;

九是部门联动管理;

十是政府督导管理。




严肃查处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培训机构,坚决遏制“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按要求,我市将重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合规性审查大清底、负面清单整治大清理、教育督导明查暗访问题大清查,依法打击一批黑班黑校、整治取缔一批问题突出机构、限期整改一批存在问题机构、规范提升一批合法合规机构,禁止、叫停组织和开展整班补课、超纲和提前违规开课、在职和无证教师讲课、临时和跨区流动授课、营销和高价推送名课、勾连和进校集中码课、出借和联合办班混课、安排和强推视频线课等“八种培训行为”,规范强化资格认定管理、招生合同管理、教学行为管理、教务人员管理、财务收费管理、安全防疫管理、整治出口管理、网课使用管理、部门联动管理、政府督导管理等“十项管理”。

同时,持续加大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的查处,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誉。

提示各位家长,在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选择经过当地行政部门审批合格,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重点要查看所要选择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果这两个证照齐全则属于正规培训机构,再看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防疫防控、任课教师的教师资格证、机构所使用教材版权、课程内容等方面是否合格合规,确保孩子有效安全参加培训。


即日起

市民发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违规办学及在职教师违规补课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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