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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城区义务教育招生5月3日8点开始网上报名

市教育局副局长崔国涛、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文教局(教育局)主管局长及部分社会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方可入读本市小学或初中。

关于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网上报名

5月3日8:00-12日17:00,所有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无论本市户籍子女还是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无论入读公办学校还是选择民办学校,均须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2017年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和要求,输入相关信息,确认后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电脑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信息数据库。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5月15日持户口或本市有效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开发区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信息由各城区、开发区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未按规定时限(5月15日前,含5月15日)完成报名的,由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2.户籍验证

5月16日-18日,公安部门审核验证户籍信息。验证合格的,导入全市公办中小学学区学位派送系统。

3.学位派送

5月19日-22日,各城区、开发区依据学区方案和公安部门核准的户籍信息派送学区学位。当学区生源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各城区、开发区应结合实际合理制定配套方案,采取可行措施,统筹安排入学。

实行多校划片的学校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学区学位派送,届时邀请辖区内相关人员及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并请公证处公证。

学区学位派送结束后,各城区、开发区向区域内中小学校下达预录取名单。

4.信息审核

5月23日-27日,各城区、开发区组织学校依据“两个一致”原则,对预录取学生的户籍、其父母房屋权属证明及实际居住地进行审核。对非本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行信息审核时,审核其原籍户口、本人及其父(或母)在本区的有效居住证。

信息审核结束后,各城区、开发区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下达正式录取名单。

5.下达通知

5月31日,各公办中小学校为派送到本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无论入读公办学校还是选择民办学校,均须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报到入学

各城区、开发区中小学校报到入学截止时间为6月22日。

各中小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新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未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的,由各城区、开发区另行统筹安排入学。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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