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
我市2021年中学地理和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工作已完成,将于7月16日在15:00公布考生考试成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方法
2021年中学地理和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公布:
(一)所在学校(报名点,下同)通知。由所在学校通过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获取本校成绩数据,通知考生个人。
(二)微信查询。关注“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招考查询-初中学考”栏目,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查询本人成绩。
二、成绩呈现和使用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录取参考科目成绩评定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在全市考生总人数所占比例分别划分为:A(25%)、B(35%)、C(25%)、D(10%)、E(5%)。
地理考试成绩为上机考试分数,经转换后以等级形式呈现;生物学考试成绩为上机考试分数与实验操作考试分数相加,经转换后以等级形式呈现。
录取参考科目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体现。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时,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
三、成绩复查办法
(一)考生如对本人的成绩有疑议,可以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所在学校统一登记填写《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登记表》(见附件),并通过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系统上报成绩复查名单。
(二)成绩复查申请及录入时间为7月19日9:0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我办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事项为成绩是否漏评漏记、考生答题数据是否完整,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问题。
(四)对复查后发现成绩有误的考生,我办将对其成绩进行更正,并通知所在学校。成绩复查无误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