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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珠海“异地中考”报考条件放宽,居住证不强求“连续”

1月17日,珠海市教育局公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有关工作的通知》,为缓解“异地高考”,正式实施了两项调整。

这对于随迁子女家庭无疑是个好消息,意味着报考珠海公办高中的非户籍学生资质进一步放宽,计算家长社保、居住证的截止时间由3月31日延长至8月31日;此外,居住证计算时常的表述由“连续”变为“累计”,显得更为人性化。

◆可多计算5个月社保时间

不久前,珠海教育局发布公告,对完善“异地中考”政策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上述两项调整。按照调整方案,非户籍子女家庭入学时,将可以多计算5个月的社保和居住证时间。而对于此前居住证有“断档”的家长来说,“连续3年以上居住证”的要求改为“持有居住证满3年”,也解决了“不连续”的障碍,政策更为宽松。

调整之后,2018年珠海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公办班)条件如下:

(一)学籍方面

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连续3年初中学籍;学籍信息以初中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二)居住证方面

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2年(含)以上,且现有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信息以公安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三)社保方面

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保)累计缴费满2年(含)以上;社保信息以人社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报名:社保证明可免,以人社部门核查结果为准

在中考报名时,考生父家长需如实提交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社保信息教育部门将以人社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如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或户口簿上未有考生父母信息的,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等(涉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不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珠海教育局表示,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含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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