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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17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截至7月6日,大多数普通高中完成招生计划,5所公共普通高中进行差额补录,7所民营普通高中(含合作制)全面进行自主招生计划的合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市现有12所普通高中实施招生补录,具体招生补录计划如下:
学 校 | 补录计划 | 办学类型 | 备 注 |
实验高中 | 12 | 公办 | 国际班 |
天一中学 | 457 | 合作办学 | 含自主招生和艺体特长生 |
淮北四中 | 42 | 公办 | 含艺体特长生 |
皖新国泰中学 | 230 | 民办 | 自主招生 |
同仁中学 | 199 | 民办 | 自主招生 |
淮海中学 | 199 | 民办 | 自主招生 |
开渠中学 | 109 | 公办 | 含艺体特长生 |
树人中学 | 299 | 民办 | 自主招生 |
淮北七中 | 194 | 公办 | 含艺体特长生 |
矿建中学 | 34 | 公办 | 普通班 |
龙海学校 | 191 | 民办 | 自主招生 |
惠民中学 | 179 | 民办 | 自主招生 |
合计 | 2145 |
二、凡在我市参加中考,分数在460分以上的滑档学生,可到有余额的学校参加普通班计划的补录。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招收外地生源,必须经当地教育主管备案并考生成绩达到当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三、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的滑档考生,已经通过专业课测试并公示,文化课在410分以上,按照专业相符的原则到有特长生补录计划普通高中登记。
四、根据省、市招生政策规定,今年全市各高中阶段学校,一律不得突破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得擅自自行招生。凡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一律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学校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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