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高考全国统考时间确定为2022年6月7日、8日。
此外,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
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主体的管理,严禁以各种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做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加强对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入学机会及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合理安排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
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衔接,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摸底核查,针对不同情况,加强分类引导,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
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处理,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考。
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严厉打击“高考移民”。
各地要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
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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