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大学入学考试报名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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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
2019年普通大学入学考试报名
将于11月组织。
划重点
特别通知
由于其他原因,户口迁移到我省毕业班学生,该户口必须在我省工作两年(截至2019年7月1日,下同),同时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连续二年级的实际在校经验。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两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
11月9日~14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
现场确认:
11月16日~22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友情提醒:
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核对):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17年1月)、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等材料。
收费标准
网上报名时,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16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报名类别
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等6个类别,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高考补报名事项
高考补报名工作拟于2019年4月统一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补报名对象:(1)报名参加2019年我省高职招考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2)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18年11月报名后至2019年补报名前转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3)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2019年音乐或美术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专科合格线以上、且未被2019年高职招考录取的中职生,可补报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中的音乐或美术科类;其他人员仅限补报文史类和理工类。
在高考报名时间明确之前,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于10月24日傍晚发布《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一高考报名政策,
被称为“史上最严”。
两部门表示——
这几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特点,《通知》是为了保障我省考生的合法权益。
再来回顾一下2019年高考报名相关政策
↓↓↓
什么人能在福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六类人可以在闽报名普通高考。
01
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解读
这种情形的认定依据有两个:一是拥有我省户籍;二是出生后第一次申报户口登记是在我省,其身份证号码前两位是“35”。
这种情形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必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而且有实际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不过,并未要求在闽学籍要多长时间。
02
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年度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解读
这几类情形的人员,在年度普通高考报名之前将户籍迁入我省,可以申请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必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而且有实际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不过,并未要求在闽学籍要多长时间。
此外,对于户口调入的原因有界定:
工作调动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公务员或在编干部职工调动,以及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正式员工调动。中央直属在闽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工作调动,还必须经在闽省级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确认;省属及以下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工作调动,还必须经同一级国资监管机构人事管理部门确认。
人才引进身份须经我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
驻闽部队现役军人身份须经驻闽师旅级及以上部队的政治工作部门确认。
库区移民身份须经我省县(市、区)及以上库区移民管理部门确认。
03
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年度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四)项规定执行。
解读
这一条是针对年度普通高考报名之前,因投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本人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人员。被投靠人必须具有我省户籍,且仅限父母一方或者是法定监护人。报考条件根据被投靠人户口登记情况分为两种情形:
被投靠人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5”),投靠人可以申请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必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而且有实际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被投靠人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身份证号码前两位非“35”的),按《通知》的第(4)项规定执行。就在
04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报考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2年(时间截至普通高考当年7月1日,下同),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2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报考2020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可以报考2019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报考2019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报考2019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解读
这种情形是指通过购房等其他原因将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的人员。如果申请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按应届毕业班学生、往届生和同等学力人员等不同群体,在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等方面有不同的要求。
1.应届毕业班学生
(1)报考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户籍迁入我省必须满2年(时间截至普通高考报名当年的7月1日),必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而且要有2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2)报考2020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户籍迁入我省必须满3年,必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而且要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2.往届生
(1)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可以报考2019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
(2)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报考2019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我省必须满3年,同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也必须满3年。
3.同等学力人员
报考2019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我省必须满3年,同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必须满6年。
同等学力指的是没有高中毕业证书。
05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名参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两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报名参加2020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解读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是由于其父母在我省务工或就业,为建设新福建作出贡献。
根据国务院规定,各省可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具体条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参照广东、海南等省份的做法,《通知》规定了随迁子女申请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随迁子女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2)随迁子女父母一方须有一定年限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即2019年高考,必须有近两年社保或纳税缴交记录,2020年及以后,必须有三年。
同时,为防止有人冒用随迁子女身份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将在一定范围内(所在高中阶段学校或考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友情提醒
随迁子女如果准备申请参加我省普通高考,其父母一方应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以免影响孩子今后报考。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教育部规定,可以回户籍所在省份报考。
06
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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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符合第(1)至(6)项报考条件之一的福建户籍考生,怎么办?
报考人员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第一条第(1)至(6)项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报名,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学校。
高等教育职业入学考试指的是高职招考。
2.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怎么办?
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教育部规定,可以回户籍所在省份报考。
3.高中阶段指什么?
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六类人不能在闽报名普通高考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伪造、非法获得证明材料的,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
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