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角相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号)》精神和湖北省教育厅《2021年全省中职招生学校名单》,为切实规范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保障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办学环境,我市将公布具有2021年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并通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积极拓宽渠道,保持中职普高协调发展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调整本地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严禁普通高中平台外招生、超计划招生。高中阶段教育本地生源职普比例不协调的县(市、区),要积极拓宽生源渠道,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扩大招收城乡劳动者数量,使有意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城乡劳动者能够接受优质职业教育。
二、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统筹安排好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各初中学校在学校橱窗、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上公布2021年荆门市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并通过召开初中毕业生家长会等方式着力宣讲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各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引导毕业生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发展方向,使所有有意向就读职业学校的学生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本地中职学校招生秩序整治,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坚决取缔招生资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对于未经批准,突破招生计划的,超计划部分不予注册学籍。严禁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各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不得贬低他人、夸大其辞、误导考生。要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要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承诺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2021年荆门市具有学历教育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荆门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8日
2021年荆门市具有学历教育招生
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来源:荆门市教育局
编辑:琳达
审核:杜莉
三审:郑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