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学习

关于苏州教育网我想说苏州教师降薪?教育局回应:只是传闻,目前没有官方文件,还未实施

记者肖木信顾凌丽。

最近,很多苏州教师在微博平台上对降薪表示不满,其中一人表示:“如果不等到教师待遇提高,而是连续等待降薪,双职工家庭就惨了。”

为求证这一说法,记者致电苏州市教育局,得到的官方回复是:“到现在为止没有官方文件,这个传说是有的,没有实施下来。”

进一步搜索发现,近两个月来,全国各地许多教师都先后在网络上对降薪一事表达不满,但始终没有看到正式的官方文件。记者联系上海、宁波、杭州等地的教师,他们表示,虽听到了传闻,但所在学校并没有真正降薪。

降薪风声到底从何而来?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教师降薪风声的传出,实际是受公务员降薪的影响。因为《教师法》中有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加上中央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部分地区出现公务员降薪的情况,由此产生教师降薪的说法。

但无论如何,国家对教师的重视不容置疑。去年11月,教育部官网发布的《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范公职人员的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相应权利。

多地教师表示:听到降薪风声,但还未实施

#苏州教师降薪#这一话题创建于去年12月14日,12月25日前后,这一话题的讨论度达到高峰。

有吴中区教师说 “刚签过字,自愿降薪”,有说“再多的教育热情也会被交不起房租的冷水浇灭”,有说“想回老家种田,但又一想,老家已经没有属于我的田了,想躺平都无法躺平了”。

苏州教师对降薪的不满,不只表现在个人社交账号上。苏州的“寒山闻钟”论坛中,有一位教师发帖投诉苏州市教育局和财政局。她在帖子中表示,教师工作量大,工作强度大,自从疫情发生,“工作量更是压到无法喘气的地步”。各种与教学无关的统计,大到每一个家长的去向,小到班级每日的消杀,现如今全都加给中小学教师在做。

帖子中写道:本学期开始,“双减”全面开展,老师们上班时间提早,下班时间延后,每天早出晚归,连午休时间都没有。工作量不断在增加,却还要削减教师收入,“于心何忍”?

“老师也要养家糊口!上有老下有小,苏州房价多高?物价多高?老师们的房贷要不要还了?”帖子中指出,“如果能把苏州的房价也降低到苏北水平,降薪大家无异议!”

苏州市教育局在评论区回复称,目前没有接到任何文件和政策要求减少教师工资收入。

针对网上的舆论,记者致电苏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复:“到现在为止没有官方文件,这个传说是有的,没有实施下来。”

在网上搜索“教师降薪”这一关键词,发现深圳、天津、宁波、杭州、上海等地都有教师反映听到了降薪的风声,或者接到了降薪的通知。记者分别联系到了宁波、杭州、上海的教师,三位教师均表示听到过降薪的传闻。

其中,杭州的教师得到学校的明确答复:“我们学校财务说,应该是不会降薪的。”其余两位教师表示,虽然有风声,但并未真正实施。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对全国范围内教师降薪的风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政府是不可能专门针对教师降薪的,因为教师工资降低,公务员不降或者是提高,这就违反了《教师法》。”

《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这个工资的概念,熊丙奇指出,是教师的所有工资收入,不单指基本工资,它还包含了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等多个方面。

教师工资与公务员之间存在直接关系。“如果有些地方出现公务员降薪的情况,那可能也会出现教师降薪;如果这个地方公务员涨薪,那教师也会涨薪。” 熊丙奇认为,教师降薪风声的传出,实际是受公务员降薪的影响。

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存在联动机制

教师工资待遇向公务员看齐,实质是把他们当作国家特殊公职人员看待,而公务员降薪在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去年12月初,就有网友爆料称,江苏、浙江、广东、福建、上海等地的公务员已经开始降薪,一位杭州税务机关的公务员证实了这一说法。另据上海某镇镇政府的一位公务员的说法,他们在绩效上降薪幅度很大。

公务员降薪,首先可能跟地方财政紧张有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曾湘泉在《构建责任与权限相统一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和治理体系》一文中指出:“地方财力是影响公务员收入水平最重要的因素。”

文中介绍,公务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岗位性津贴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和调整。而公务员其他津贴补贴部分,包括生活性、工作性、改革性和奖励性四类津补贴,构成了公务员薪酬的相当大部分,则由地方各级政府实施管控和调整。

也就是说,公务员收入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绩效和奖金。这部分资金,一般是来源于地方财政。而持续的疫情对经济影响很大,财政收入减少。

除了地方财政紧张外,公务员降薪还有一个因素。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2006年通过,“但这次工资改革后,一些地方政府仍在规范津贴补贴之外,借助改革性补贴特别是奖励性补贴,不断增加收入,甚至出现边规范、边突破的现象,如何规范和管理这两类津贴补贴成为当前主管部门最头疼的问题。”曾湘泉在上述论文中介绍。

个别地方公务员工资下调,或与中央规范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有关。去年6月开始,江西高安市、河南省叶县、四川凉山州、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等地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清理规范地方违规发放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的通知》。

去年12月9日,有人向四川省财政厅咨询了有关公务员降薪的问题。四川省财政厅回复:“目前中央正在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对绩效奖金管理作出了规范要求,我省正在按照中央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就绩效奖金发放有关事宜进行安排部署。”

多种因素影响,使各地的公务员工资出现波动。而按照“不低于”规定,公务员的薪酬变化,自然而然会影响教师工资。“不可能说公务员降薪之后,老师的待遇不降,那随之就会使老师的工资超出公务员一大截,这种情况目前不会出现。”熊丙奇表示,出现公务员的薪酬下降,那肯定是当地在压缩财政支出。这其实也传递了一个信息,“怎样坚持保障教育投入”。

《教师法(征求意见稿)》:首次确认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

国家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教育的发展,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连续9年不低于4%。教师作为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其各项合法权益受到国家保障,“不低于”更是被纳入法律的明文规定,已经呼吁多年。

早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就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不低于”这一提法,虽已历经几十年漫长时光,但理想与现实间的差距,依旧残酷地摆在人们眼前。

去年4月,江西赣州市教师曾素清因其收入严重低于当地公务员,没有享受到发放给后者的相关奖励和绩效,一纸起诉状将赣州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让“不低于”的话题再度引发关注。

熊丙奇指出,只要出现此类问题,都可以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反映,若确有其事,督导办将责令当地政府纠正做法,以保障教师待遇。

中央的督查力度确实很大。去年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了对16个省(区、市)实地督查的情况。通报指出,部分地区仍存在拖欠教师工资,欠缴教师社保费现象: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2009年以来拖欠194名特岗教师补贴777万元;四川省达州市渠县2020年欠缴教师“五险一金”8290万元。

同月,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公办中小学教师身份的提法和相关保障待遇备受关注。

征求意见稿指出,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范公职人员的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稿对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这一身份和职业性质的界定,首先,可以让教师的法定权利得到保障。其次,教师的薪酬体系、福利待遇也可以得到保障,因为过去拖欠教师工资等情况也时有发生。”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到,在保障和待遇方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逐步提高”;“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应当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的标准,依法保障所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

“不管你怎么改革,目的是激活教师队伍,而不是让教师队伍的积极性更加弱化。总而言之,加强对教师的待遇保障和权益保障,是改革的根本方向。”熊丙奇指出。

关于作者: luda

无忧经验小编鲁达,内容侵删请Email至wohenlihai#qq.com(#改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