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中入学考试的临近,招生也将一起开始。6月9日,记者从承德市教育厅获悉,从今年开始,承德市将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市外公普通高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在承德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由承德市教育局统筹管理承德市招生。
近年来,全市兴办、引进多所优质普通高中,高中学位充足,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就近享受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需求。依据相关要求,从今年起,承德市严格控制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承德市招生数量,并逐年递减,最迟2024年停止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承德市招生。计划在承德市招生的市外民办普通高中须向审批地市级教育部门提出招生申请,由审批地市级教育部门统一将各学校招生计划,于6月10日前一次性书面函告承德市教育局,未向承德市告知备案的,不得在承德市招生。
招生原则上,严禁市外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在承德市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市外普通高中之间借对方名义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市外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市外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在承德市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2021年,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承德市的招生录取工作采取自主形式开展,在承德市公布中考成绩、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之后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承德市录取学生,必须经市教育局确认。确认通过后,向民办普通高中所在市教育局发放确认函和确认录取学生名单。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承德市教育局确认的录取学生名单为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未经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承德市各县(市、区)将严格按照确认的招生录取名单进行学籍审核,严禁擅自办理学籍电子档案转移审核。对违规办理的,将严肃追究县区教育局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已被承德市高中学校按规定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市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承德市将坚决打击学校、机构和个人违规参与市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未按照本管理办法招收的学生,承德市不予确认,在承德市有违规招生行为、不良招生记录的市外普通高中学校,一律取消在承德市招生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招生学校和家长自行承担。(记者石盈盈)
来源:和合承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