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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网专题之培养新时代的“四有”好老师 青岛市教育局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指导意见

大众网海报记者谷顺清也报道。

为了体现教师道德的第一标准,把教师道德评价放在了教师评价的首要位置。最近,青岛市教育局出台了《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和培养了大批教师到德立体、德立学、德教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指导意见》把师德师风作为独立考核项目,首次形成相对完整的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教师师德考核正负面清单,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出现负面清单列举行为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师德考核要求、程序、等次、结果使用等内容,将师德考核与绩效考核有机衔接,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直接与教师学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学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

2021年,是青岛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年。青岛市教育局在2020年出台《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教通字〔2020〕70号)和《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青教规〔2020〕3号)的基础上,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机制,经过基层调研、多轮座谈、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指导意见》,确保将师德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师德建设成果。

开展师德考核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迫切要求,也是直面社会热点、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切实抓好“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青岛市教育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握好新时代教育的新使命,督促指导各区市各学校制定师德考核工作制度和流程,从严从实,持续发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培养新时代的“四有”好老师,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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