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宝鸡市教育局在自己的网站上发表了关于加强郊区教育机构长期管理的意见,规定了宝鸡郊区教育机构的教育费征收和退款。
该通知中显示,校外机构培训费收取须明确按月还是按课时收费。
按月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每课时不超过60分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单科超过30课时且培训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的费用。收费应当开具正规发票。
对于退费,该通知中规定了如开学前学员申请退学的,应退还收取的全部培训费。
开学后学员申请退学的,应扣除已完成的课时费用后退还其余费用,参训超过80%及以上课时的不再退费。
并且凡因培训机构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或招生简章造成学员退学的,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同时,退费时间从学员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计算,培训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除了收费和退费外,对授课时间授课内容和管理标准都有明确说明。
校外辅导机构不得“超纲”“超前”开展教学;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对于聘用的教师,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从事教学及管理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聘用的学科培训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聘用的外籍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的宣传广告不得误导学生、家长,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等做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在中小学校内开展招生宣传。
同时,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批准的培训项目及培训内容,开设课程和组织教学。
今年5月高新区四路融金国际的博文智星(国际)全脑教育宝鸡中心突然人去楼空,一位李姓家长说,自己孩子今年要上课,“去年买课花了32000元,还一节课都没上,没想到现在关门了,钱也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这太过分了”。另一位家长高先生说,“2016年给一个孩子花了15750元,买了150节课,给另外一个孩子购买了活动C套餐加赠送花了25000多。培训课程也没有上完,还剩下2万多,到现在课没办法上,钱也不知道找谁退。
(实习编辑:Z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