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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中考】临沂2018中考政策出炉 六类考生可享降分或加分

齐鲁网林毅3月21日消息(记者李春晓)3月20日,临沂市教育局印发了《2018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6种考生可以享受分数或加分政策。从初中2018年级入学生开始,艺术科目(音乐、美术)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上旬

。八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临沂市内学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中学校在校生不准报名参加考试。初中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有报考资格,超过两年不准报考。

(二)特殊考生优待政策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考生(包括听力残疾学生),报名时须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汇总并打印出特殊考生名单报县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存档。凡报名时没有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待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加分条件,选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特殊考生加分计入考生录取总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各类初中应届在籍在读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可给予鼓励性、照顾性降分录取或加分。

六类考生可享加分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4.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供因公牺牲证明书或残疾证, 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

5.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由县级以上卫计部门认定),持县级以上卫计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的加10分。

6.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持侨办、台办或公安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5分。

7.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 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我市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英语听力测试的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听力测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20/80。

注:第1-3条加分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三)考试科目设置及组织实施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意见,参照多数市的做法,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4科。

1.语文、数学满分为120分,英语(含听力)满分为10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其他各科目满分为10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的比例:物理为70%,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各为50%,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各为20%,体育与健康为60%。满分总分为710分。思想品德考试采用开卷考试方式,成绩以等级呈现,不计入总分。其他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

2.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统一命题,各考区(县区)具体组织实施。

3.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学仪器站统一组织命题,各考区(县区)具体组织实施。

4.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安排,各考区(县区)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纳入兰山区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5.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的测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其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体现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6.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7.自初中2018级入学学生开始,艺术科目(音乐、美术)调整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体育科目改变评价模式,具体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四)考试时间

1.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和考查科目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具体实施时间由各考区(县区)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时间为 2018年6月14日至16日,具体安排如下:

全市统一考试阅卷结束后,于6月30日前公布考生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成绩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3.成绩保密

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除考生本人按要求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更不得将本次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县区、学校的依据,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县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人数、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高中阶段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和普职(含技校)招生比例,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含特长生和国际班)申请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报省教育厅核准后,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原则上要将所属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的65%以上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

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量,原则上依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权重确定,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指标生的分配对象应为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

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批。

指标生、特长生招生计划要在计划中单列。计划下达后,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对完不成招生计划的,下年度要减少计划,超计划招生的,不予注册学籍,并全市通报批评。

(二)招生范围

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临沂一中、临沂二中、临沂三十九中)的招生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本县区。罗庄区和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并为一个招生范围,蒙山旅游度假区纳入平邑县的招生范围。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工作应与生源地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

招生结束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生源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结果。

(三)录取原则与条件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各初中学校不得统一组织志愿填报,更不得违背考生意愿更改考生志愿,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能够上网的机房,方便学生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达到 C 及以上等级。

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思想品德科目成绩等次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思想品德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

(四)录取政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城区民办学校由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自行组织录取工作。

其余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1.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的招生政策及录取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特长生录取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降分录取。各学校的特长生录取名单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备案,7月2日前报市教育局。已经被特长生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录取。

2.普通生(含指标生)录取

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考生可以填报6个平行志愿,9县和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度假区考生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可以填报3个平行志愿。指标生志愿不需要单独填报,只要考生填报该校普通生志愿,系统默认该考生也填报了该校指标生志愿。其他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6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指标生录取的限制性条件,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五)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城区考生和9县、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度假区报考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2018年7月3日9:00起,可登陆临沂市教育局网站(网站地址:)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填报志愿。

考生第一次登陆,需注册并设置密码,密码丢失可修改,修改后的密码将通过短信或电子邮箱发送给考生,一个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仅能对应一个考生。

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8日17:30(3日至7日平台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8日平台开放时间为9:00-17:30),

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共有5次填报机会,用完为止,过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7月10日前完成录取,并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各普通高中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果7月15日前由各县区汇总报送至市教育局备案。

其余各县区考生的志愿填报时间由各县区确定,7月15日前完成录取,并及时将录取结果上传至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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