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0日电(记者李毅焕)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最近教育部公布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
记者了解到,《评价指南》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以学生全面培养全面发展为核心,聚焦学校办学质量,构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共18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
在办学方向方面,包括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德育为先等2项关键指标;在课程教学方面,包括落实课程方案、规范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式、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5项关键指标;在教师发展方面,包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等3项关键指标;在学校管理方面,包括完善学校内部治理、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3项关键指标;在学生发展方面,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等5项关键指标。
《评价指南》要求,在实施工作中要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学校办学质量实际水平,又要关注学校在办学质量上发展提高的程度;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又要关注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情况;坚持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既要完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又要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激发内生办学活力;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既要构建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又要采取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线下方式。
《评价指南》明确,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并强调要不断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建立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确保评价有效实施。
对于相关组织保障工作,《评价指南》规定,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要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纳入本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建立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确保评价工作有效实施,促进不断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此外,《评价指南》还从强化评价保障、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