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考生已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各省2022届统考安排已陆续公布。
对于大部分艺考生来说,在各大省市发布的艺考大纲里,可以看到大部分省市对考生参加校考的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只要涉及到省联考的艺考(除艺术类特殊外,即省统考未涵盖的),需要先参加省统考并获得相应的合格证后,才有资格参加院校组织的校考,否则不认可校考成绩,在录取时高校将无法提取考生档案。中国戏曲学院在今年也因为联考成绩不合格取消了29位通过校考考生的合格资格。此外,越来越多的院校也开始以统考代替校考招收学生。如受疫情影响,四川音乐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等院校纷纷转为以统考成绩录取。且音乐学院校考竞争激烈,这些院校对专业的要求较高,每个院校考试要求不尽相同,因此录取率相对较低。而统考相当于让考生们有了双重保障。小韵为大家盘点了一下各省已经出台的统考时间、要求等,希望大家在后续几个月中合理备考,争取拿到不错的成绩。
重庆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包含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考查考生的演唱(奏)能力、识谱能力、听觉分析能力与音乐基础知识,选拔具备学习音乐专业基本条件和潜能的学生。
主要参考书目:
1. 中学音乐教材;
2. 李重光编著:《音乐理论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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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专业考试按照专业方向分以下两类:
1.音乐学专业
2.音乐表演专业
(1)声乐方向
(2)钢琴、器乐方向
III.考核目标、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声乐
(一)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和音乐表现等。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1. 音乐学专业考生自选曲目1首,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自选曲目2首(通俗演唱现场抽唱1首),作品内容积极健康;
2. 现场演唱。
(三)考试要求
1. 自选曲目若为中外歌剧、清唱剧、音乐剧选段,则须按原调演唱,否则将予扣分;
2. 考生须背谱演唱,否则将予扣分;
3. 考点统一提供钢琴伴奏(乐谱自备)、通俗演唱音响设备(伴奏音乐自备)。
二、钢琴、器乐
(一)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钢琴、器乐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等。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1. 音乐学专业考生自选曲目1首(乐曲或练习曲),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自选曲目2首(乐曲和练习曲各1首);
2. 现场演奏。
(三)考试要求
1. 考生演奏的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规定的最低速度,否则将予扣分;
2. 作品中的反复段落不需反复;
3. 考生须背谱演奏,不使用伴奏,否则将予扣分;
4. 考点统一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三、视唱
(一)考核目标考查考生视谱即唱中的音高感、节奏感、乐感等音乐素养。
(二)考试内容
1. 五线谱视唱(50%)
(1)谱号为高音谱号;
(2)拍子为2/4、3/4、4/4、3/8、6/8拍,长度8小节以内;
(3)调式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
(4)唱法为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
(5)节奏主要为基本节奏。
2. 简谱视唱(50%)
(1)拍子为2/4、3/4、4/4、3/8、6/8拍,长度8小节以内;
(2)调式为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
(3)唱法为首调唱名法;
(4)节奏主要为基本节奏。
(三)考试形式
现场视谱即唱五线谱和简谱各1条。
(四)考试要求
1. 视唱延时过多或中断两次以上,将予扣分;
2. 考生可自行定调视唱。
四、练耳
(一)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和记忆能力。
(二)考试内容
1. 音组:包括多音组的音高判断;
2. 音程:包含音程宽窄、性质及协和性判断;
3. 和弦:包括原位三和弦、转位三和弦、原位七和弦;
4. 节奏:包括2/4、3/4、4/4、3/8、6/8拍子及各类基本节奏型;
5. 旋律:包括2/4、3/4、4/4、3/8、6/8拍子,各类音型,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
(三)考试形式与计分
1. 闭卷,笔试;
2. 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
3. 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折算计入总分。
五、乐理与音乐常识
(一)考核目标考查考生的音乐基础知识。
(二)考试内容
1. 音乐常识(约30%)
主要考查与作家、作品、创作等相关的音乐常识。
2. 基本乐理(约70%)
(1)声音的基本属性;
(2)记谱法:主要考查常用谱表、音符休止符、音名组别等;
(3)音乐常用记号与术语:主要考查速度记号、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表情术语、省略记号、装饰音等;
(4)节奏节拍:主要考查节奏节拍相关概念、拍子类型、常用节奏型、音值组合法等;
(5)音程与和弦:主要考查音程中自然音程、变化音程、音程协和性的识别,各种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形式的识别;
(6)旋律调式分析:主要考查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调式的识别。
(三)考试形式与计分
1. 闭卷,笔试;
2. 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
3. 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折算计入总分。
青海
从青海省招生办公室已公布2021年度招生考试历来看,青海省将于2021年12月中旬举行2022普通高校艺术专业省级统考。
河南
近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了2021年度招生考试历,公布12月4日为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美术、编导、书法、音乐理论考试的时间。相比于去年统考提前了一个月的时间。
山东
山东省音乐类专业于2022年由校级联考改为省级统考。联考录取按专业成绩投档录取。2021年仍延续 2020 年联考投档政策;2022年省级统考后,按综合成绩投档录取,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2021年山东省教育考试预安排,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拟定于12月中下旬举行。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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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第一部分 音乐舞蹈类专业科目(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
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及以上程度的乐曲或练习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业
(1)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演奏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包括形体、柔韧性、原地转或原地翻身能力、行进转或行进翻身能力、跳跃能力和个人技巧能力)、即兴表演(包括创造力、主题动机、音乐与舞姿的契合度和舞蹈语汇的丰富性及空间流动性),满分为150分。
剧目片段展示:包括艺术风格、艺术表现力、动作规范性和节奏准确性,满分为150分。
4.说明
(1)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2)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和音乐表演专业美声、民族唱法考生须自带钢琴伴奏音频(只能通过单人弹奏钢琴制作伴奏音乐,不允许使用乐队制作伴奏音乐),伴奏音频采用mp3或WAV格式,存储至U盘。流行演唱考生自备伴奏音乐U盘,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U盘要求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
(3)舞蹈考试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U盘,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U盘要求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
(4)考试中如发生U盘无法播放或音质问题,将按程序正常进行考试。
第二部分音乐类音乐基础课
I.音乐基础理论部分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本考试科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音的高低
掌握音的产生原理、乐音与噪音的特性及其作用。
掌握乐音体系、音律、音列、音级、半音、全音、变音与等音等概念。
掌握了解音的四种性质。
掌握音的分组法,能在指定的谱表中识别与写出指定音的音名与组别及位置。
(二)音的长短
掌握简谱与五线谱中的基本音符与休止符的意义及其规范写法。掌握增长时值的几种方法。
掌握音符的特殊划分:如二连音、三连音、五连音、九连音等。掌握自由延长记号、延音线与连音线的使用作用与意义。
(三)节奏与节拍
掌握节奏、节拍、拍子、小节线、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散拍子、变拍子、交错拍子与不完整小节等概念。
掌握拍号的概念写法与意义。
掌握切分音的概念与规范写法。理解音值组合法的意义并掌握常见的单拍子、复拍子与混合拍子的正确的音值组合法。
(四)音程基础知识
掌握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等概念。
掌握不同种类音程之间相互变化的规律及扩大与缩小音程的方法。
掌握识别与构成单音程与复音程的方法。
掌握音程转位的概念及单音程与复音程转位的一般规律。
掌握等音程概念及构成等音程的方法。
(五)和弦基础知识
掌握三和弦的概念及各种三和弦的音程结构。
掌握七和弦的概念及各种七和弦的音程结构。
掌握转位和弦的概念及三和弦与七和弦转位的名称与特点。
掌握原位与转位三和弦、原位与转位七和弦的识别与构成的方法。
掌握等和弦的概念及构成等和弦的方法。
(六)调式基础知识
掌握调式、调式音阶,音级名称与调式名称,调性与调式体系等概念。
掌握大、小调式体系中调式音级的分类(正音级与副音级、稳定音级与不稳定音级)。
掌握大调式与小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调式色彩及音级倾向关系。
掌握五声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及特点。
掌握为大、小调式记写调号的方法。
(七)调的关系
掌握关系大、小调的概念,能熟练地判断大调的关系小调或小调的关系大调。
掌握同主音大、小调的概念,能熟练地判断同主音大小调之间的关系。
掌握大、小调式近关系调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所有的近关系调。
(八)调式中的音程
掌握在自然大、小调与和声大、小调中所能产生的自然音程与变化音程,及它们的音级标记。
掌握稳定音程、不稳定音程、倾向与解决等概念。
掌握自然音程与和声大、小调中的特性音程的调性识别方法。
掌握不稳定音程的解决方法。
(九)调式中的和弦
掌握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大、小调中所能产生的三和弦与七和弦,及它们的和弦标记。
掌握正三和弦与副三和弦的概念。
掌握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大、小调的调式基础之上,分析三和弦所属的调性。
掌握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大、小调的调式基础之上,分析属七和弦与导七和弦所属的调性,并能在相应的调中将其解决。
(十)调性分析
掌握在大、小调式的范围之内,分析调式音阶所属的调性。
掌握大、小调式旋律(不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经过性变音或辅助性变音)的调性分析方法,能熟练地分析旋律所属的调性。
掌握五声调式的调性分析方法,能熟练地分析旋律所属调性。
掌握大、小调旋律的近关系转调(不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经过性变音或辅助性变音)的调性分析方法,能熟练地分析旋律所属的调性。
(十一)装饰音、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与音乐术语
掌握倚音、波音、颤音与回音等装饰音记号。
掌握断音演奏法、连音演奏法、保持音演奏法、滑音演奏法与琶音演奏法等演奏法记号。
掌握移动八度或重复八度记号、段落反复记号与音或音型重复记号等省略记号。
掌握常用的力度标记与速度标记。
II.听音部分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音程、和弦、节奏、曲调的听辨,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及对音乐的理解能力,衡量考生学习音乐的素质和条件。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旋律音程听辨:八度以内的单音程。
和声音程听辨:基本音级上的八度以内音程。
和弦听辨:大、小、三和弦的原位与转位,增、减三和弦的原位和四种原位七和弦(密集排列形式)。
节奏听辨:在常见节拍中的常见节奏形态。旋律听辨:C自然大调、a和声小调,可出现经过或辅助性变音。
三、考试形式与时间
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
四、题型与分值
音乐类各相关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单项选择题(音乐理论部分——判断,听音部分——听辨),笔试,满分100分(音乐理论部分40分、听音部分60分),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天津
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发布重要提示,从2022年高考报名开始,艺术类专业市级统考将增加音乐类专业。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时将启动音乐类专业统考报名,并计划于2021年12月份组织考试。
湖南
湖南省音乐类专业考试,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各科目考试内容:
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
一、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曲目范围见附2)内选取1首歌曲作为考试曲目。
三、考试要求
1.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否则将酌情予以扣分处理。
2.考生须背谱演唱,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四、评分方式
考官通过对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和音乐表现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器乐
一、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器乐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1.钢琴——练习曲、乐曲各1首,每位考生须背谱演奏。
2.器乐(管弦乐器和民族乐器、手风琴)——练习曲、乐曲各1首,每位考生须背谱演奏。乐器演奏采用无伴奏形式。
三、考试要求
1.考生演奏的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规定的最低速度要求,否则将予以扣分甚至终止考试。
2.作品中标记的反复记号不需反复演奏。
3.考生须背谱演奏,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4.考生不可自带伴奏或伴奏CD。
5.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四、评分方式
考官根据考生的演奏,从音乐风格的把握、乐曲的完整性以及技术把握的准确性等方面,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音乐基础理论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本科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音与记谱法(约占本科目30%)
1.音的高低
音的产生原理、乐音与噪音、乐音的特性
乐音体系、音列、音级、半音、全音、变音与等音等
音的分组,能在指定的谱表中写出指定音的音名与组别或根据指定的音名与组别找到它们在谱表中的位置
四种常用的谱表:高音谱表、低音谱表、中音谱表与次中音谱表
2.音的长短
简谱与五线谱中的基本音符与休止符的意义及其规范写法
附点与复附点的作用
基本音符与附点音符的特殊划分
自由延长记号与连音线的作用
3.节奏、节拍与音值组合法
节奏、节拍、拍、拍子、小节线、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散拍子、变拍子、交错拍子与不完全小节等的概念、写法与意义
切分音的概念及规范写法
理解音值组合法的意义并掌握常见的单拍子、复拍子与混合拍子的正确的音值组合法
4.装饰音、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与音乐术语
倚音、波音、颤音与回音等装饰音记号
断音、连音、保持音、滑音与琶音等演奏法记号
移动八度或重复八度记号、段落反复记号与音或音型反复记号等省略记号
常用的力度标记与速度标记
(二)音程与和弦(约占本科目20%)
1.音程
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
音程扩大与缩小
识别和构成单音程与复音程
音程转位
等音程
2.和弦
原位与转位三和弦的识别与构写
原位与转位七和弦的识别与构写
等和弦识别与构写
(三)调式调性(约占本科目50%)
1.调式调性基础
调式、调式音阶、调式音级与调性等概念
大、小调音阶音级的标记、名称及分类(正音级与副音级,稳定音级与不稳定音级)
大、小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调式色彩及音级倾向关系
民族调式音阶的音级标记(以主音为第I级或以宫音为第I级)与阶名(正音:宫、商、角、徵、羽;偏音:清角、变徵、闰、变宫)
五声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及特点
七声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清乐音阶:加清角和变宫;雅乐音阶:加变徵和变宫;燕乐音阶:加清角和闰)及特点
调号的产生规律及四种常用谱表的写法
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记写调号的方法
运用调号或临时变音记号构成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音阶的方法
2.调的关系
关系大小调的概念,能熟练地判断大调的关系小调或小调的关系大调
同宫系统调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同宫系统
同主音大小调式与同主音民族调式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同主音关系调
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近关系调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所有近关系调
3.调式调性分析
在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的范围之内,分析调式音阶所属的调性
在自然、和声大小调与五声调式的范围之内,分析音组(或旋律片段)所属的调性
分析大小调式的旋律(可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装饰性变音),能熟练地分析它们所属的调式调性
分析五声调式近关系转调的旋律,能熟练地分析它们所属的调式调性
分析大小调式近关系转调的旋律(可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经过性变音或辅助性变音),能熟练地分析它们所属的调式调性
4.译谱与移调
能熟练地将简谱译成五线谱或将五线谱译成简谱
移调的概念,四种不同的移调方式,即“移动音程的移调”、“改变调号、不改变音位的移调”、“为常见的移调乐器进行的移调”、“等音调移调”
三、考试形式与题型
1.考试形式:与练耳合卷,闭卷笔试。
2.考试题型:写作题、分析题。
四、考试分值与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100分。
2.考试时量:60分钟。
五、题型示例(见附1:样卷)
练耳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音程、和弦、节奏、曲调的听辨听写,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力、记谱法以及对音乐的理解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1.听写旋律音程。
出题范围:基本音级;自然音程;单音程。
弹奏方式:每个旋律音程弹3遍,每遍之前均给标准音。
评分标准:每个音程2分,共10分。
2.听写和声音程。
出题范围:基本音级;自然音程;单音程。
弹奏方式:每个和声音程弹3遍,每遍之前均给标准音。
评分标准:每个音程2分,共10分。
3.听写三和弦。
出题范围:基本音级;大3、小3、减3、增3和弦及其转位。
弹奏方式:每个和弦弹3遍,每遍前均给标准音。
评分标准:每个和弦2分,共10分。
4.听写短旋律。
出题范围:一共3小题
①②小题:
C大调或a小调,2/4拍或3/4拍,基本节奏型。可包含少量连线节奏与变化音。
第③小题:
3/8拍,四个小节;
C宫系统五声调式,不含变化音,基本节奏型,不含连线。
弹奏方式:每小题弹3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并预留一小节速度提示
上述旋律中的基本节奏型范围如下:
①2/4拍、3/4拍
②3/8拍
三、考试形式与题型
1.考试形式:与乐理合卷,闭卷笔试。
2.考试题型:听写题。
四、考试分值与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50分。
2.考试时量:20分钟。
五、题型示例(见附1:样卷)
视唱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视谱即唱的能力,主要包括基本的音准感、节奏感及音乐表现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内容
2条曲目:
曲目1.简谱视唱;
曲目2.五线谱:无调号的高音谱表视唱。
考试曲目将于考前一个月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要求
1.简谱视唱:4/4拍,包含基本节奏型,连线与休止节奏及简单变化音。
2.五线谱视唱:C大调、a小调、C宫系统调,2/4或3/4拍,以常见的节奏形态与流畅的旋律进行为主要内容,并应掌握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休止符、音程大跳(八度之内)及经过与辅助等形式的变化音。
三、考试形式与要求
1.单独视唱。考生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考前公布的视唱曲目中现场抽取简谱和五线谱各1条。
2.演唱之前由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该条曲目的主和弦及第一个音,考生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3.挥拍或击拍形式均可,个别考生由于嗓音条件所限,也可自行定调。
四、考试分值
简谱视唱,无调号的高音谱表视唱各50分,共100分,占总分值的10%。
理论作曲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作曲技术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和作曲技法的把握能力,了解考生对音乐的感悟能力和创作潜质。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和声:包括为旋律配和声与和声分析两种题型,考查传统功能和声一级关系转调之前(含一级关系转调)的内容。
为旋律配和声:要求掌握四部和声的一般写作原则,能正确划分乐句结构,合理安排终止式,和声配置的功能逻辑合理,声部连接自然。
和声分析:能正确分析多声部音乐作品的调式调性,并对和弦作出标记。
作曲:包括歌曲创作与器乐曲创作两部分。
歌曲创作:为指定歌词谱曲。要求词曲结合得当,旋律流畅自然,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结构完整,适于演唱。
器乐曲创作:将指定动机发展成结构完整的钢琴小曲。能合理运用动机发展的常用手法,能表达一定的意境或情绪,符合乐器的演奏特点。
钢琴:要求具备一定的演奏能力,能较准确地把握和表现乐曲的情感内涵。需准备乐曲、练习曲各1首,曲目难度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849)程度。
三、考试形式与时量
和声:闭卷笔试,考试时量120分钟。
作曲:闭卷笔试,考试时量180分钟。
钢琴:面试(现场演奏)。
四、题型与分值
1.和声(占总分的30%)
(a)为指定旋律配和声
(b)和声分析
2.作曲(占总分的30%)
(a)为指定歌词创作歌曲
(b)将指定动机发展钢琴小曲
3.钢琴(占总分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