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教育局:
为努力招收2021年西藏中职班(青海生源),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西藏班新疆班招生工作的通知》(侨务厅函(2021) 5号)的有关要求,现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登记规模和范围
2021年,西藏中译班(青海生源)在我省6周招生前共分配了750人。其中,海北州25人、海南州125人、黄南州20人、过劳州130人、玉树州450人等。
二、招生条件
具有青海户籍的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坚持向农牧区倾斜,优先录取农牧民家庭子女。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西藏中职班(青海生源)招生工作是国家立足民族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实际,促进民族地区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民族地区办学质量和水平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各州教育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招生组织实施工作。要将此次招生工作与统筹巩固好当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有机结合起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下大力气推进招生计划落实工作。省教育厅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州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定期督导,定期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单位,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抓好招生组织实施。各州教育局要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详细的招生简章,把握好各环节的时间节点,落实好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招生录取办法,规范入学条件和招生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招生有关规定,严明招生工作纪律,严把考生资格审核、政治审查和体检关。完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公开公示制度,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拟录取学生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认真核对学生学籍,做好无籍学生学籍补建工作,信息有误的及时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更正。招生过程中,一律不得补录、转录学生,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招收公安、消防、武警等系统的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同志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强化教育服务管理。各州教育局要切实加强与办班学校的协调对接和服务管理工作,强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全面提高民族地区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水平,切实提高西藏中职班(青海生源)办学质量和水平。各州教育局要根据工作需要选派政治坚定、业务优良、责任心强的生活管理老师赴办班学校开展教育服务管理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录取学生的体检工作,切实把好入口关。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有关要求,录取新生入校前原则上一律要接种疫苗,入校时需携带“预防接种证明”,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规定接种疫苗的,入校时由办班学校联系所在地医疗卫生部门进行补种。
(四)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各州教育局要进一步扩大招生工作宣传覆盖面,要及时通知所辖县(市)和学校,并发布招生信息,做好宣传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学生及家长做好报名工作。对特殊事项和问题必须做到事先告知,并与学生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保障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选择权。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门户网站、主流报刊等宣传载体,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争实现招生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有效满足广大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
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州教育局将录取名单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联系人:李秀娟
联系电话:0971-6310571
邮箱:315401969@qq.com
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