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县民国时期结婚证,设计精美,小楷书祝词古朴留美更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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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朋友高原寄来了一张1941年长安县民国时期结婚证,年代久远,内容丰富,设计精巧。
“百年好合”“花开富贵”“蝶恋双飞”荷花、牡丹、飞燕、喜鹊······等传统的喜庆意象。民国时期中国人婚姻大事思维方式守旧传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生辰八字,看属相,讲究五行相生,属相不克、介绍人也必不可少,终身大事传统的婚姻观念,婚庆当日一般请的都是当地宗族、乡绅、政府官员等有声望的人来当证婚人、主婚人,加以重视,同时也能显示出主家在当地的地位和名望。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天赐良缘夫妻联姻,缔结婚约喜结良缘,相夫教子夫唱妇随,相濡以沫白头到老,子孙蔓藤世代昌盛,这大概就是民国时期中国人传统婚姻一生真实写照。
彩印结婚证书,设计精美小楷繁体书写两位新人的姓名、籍贯、生日,还有一段古朴唯美的祝词: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此结婚证签发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十年三月十八日”,婚礼地点,落款包括有结婚人,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一共8人的姓名6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