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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和秋季开学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余姚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和提醒

校园疫情防控、余姚市教育局上周发布了通知,今天市教育局再次提醒全市学校和师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型新冠、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市新冠、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向市学校和师生发出以下三条通知:

1.从8月16日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学生原则上不离开宁波大市。如果确实需要上市的话,应该向相关学校报告。

2.各校要落实师生健康管理,师生开学到校前进行14天的出行轨迹信息采集和健康监测,建立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在国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返校。

3.学校后勤、保安、食堂等工作人员返校返岗前需查验防疫行程卡,提供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岗前进行1次疫情防控和安全知识全员培训。

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幼儿园: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全国多个省份报告了此次疫情的关联病例,提示本轮疫情存在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为毫不放松抓好各项措施,现将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暂缓出省。各学校(单位)要引导师生合理安排暑期出行,提醒并教育师生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和已有本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尚未确定中高风险地区的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并建议暂缓出省旅游、探亲等。暂停省外的疗休养、培训、夏令营、军训、研学、社会实践等集体外出活动。确需离甬的师生员工,须向所在学校(单位)报备。为确保秋季正常开学,各学校(单位)要做好师生开学前14天健康申报工作,建议所有离甬的师生员工于8月16日前返甬并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观察。

二、主动申报告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姚返姚师生员工,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及学校报告,并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和社区的调查登记、样本采集、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三、规范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全国性会议及300人以上各类大型活动,不得邀请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人员参加;必须举办的,须经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办批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防控方案,做好人员健康排查、相关人群健康监测、个人防护、通风消毒以及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切实把好人员关、场所关、应急关。

四、加强校园管理。目前正值暑期,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制度,学校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亮码+测温”制度,通过“精密智控”手段和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守牢学校大门。校外人员非必需一律不准进校;确需进校的,严格落实“测温、亮码、登记、问询”措施,全程佩戴口罩。校内有施工的,要会同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人员管理,落实卫生防疫措施。要科学预判,自查自纠,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秋季开学返校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抓好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要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8月中旬我市将启动12-17周岁的青少年疫苗接种,各学校(单位)要按照要求组织好学生疫苗集中接种工作。

六、加强信息报送。即日起,激活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各学校(单位)按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恢复“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送。

余姚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编辑: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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