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次的暑假即将到来,打动家长们心弦的不仅是学生休假计划,而且是随后的学生秋季入学相关问题。
为此,黔江区教委收集整理了黔江区2018年各学段招生政策,予以刊发。学前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幼儿入园的原则是“足龄”“相对就近”,家长自主选择。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幼儿园可根据本园实际容量,控班额自主招生,按报名先后录取,满班额后不再招收。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1.依法入学。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儿童入学年龄可以放宽到7周岁。
2.划片招生。小学、初中根据户籍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实行分类别依顺序入学:
第1类:符合“三对口”的学龄儿童,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第2类:学区内有户籍且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的学龄儿童。
第3类:学区内无户籍的购房实际居住人员子女、实际居住的公租房廉租房人员子女。
第4类: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其他学生。如果因学校学位不足,按类别依顺序导致第3类甚至第2类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在学区学校上学时,学区学校应当向区教委报告,由区教委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学区学校就读。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按《黔江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黔江府办发[2008]243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由其父母持相关证件,在7月20日—31日(双休日除外)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登记报名,经审核后由区教委根据各中小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含新城区)中小学就读。已经在城区就读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不再安排城区内转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凭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或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户口簿、居住证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凭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门面(摊位)租赁或购买合同、户口簿、居住证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4.残疾儿童入学。公办中小学应当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进入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区特殊教育学校提供力所能及的送教上门服务。
5.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困境不利儿童(含孤儿、特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等)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居)委和学校应当建立困境不利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救济保障制度。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归侨人员子女、来渝外国专家子女等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区教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区教委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就读。招商引资企业主或高管人员子女,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交本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后,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就读。
6.报名时间。城区小学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22日,农村小学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日。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29日至7月1日。
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1.计划招生。2018年,我区黔江中学、新华中学、民族中学各计划招生1400人,共4200人。
2.招生办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招生考试。三所市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向农村薄弱学校和深度贫困乡镇学校倾斜。对毕业生升入重点高中人数达不到到校指标的初中学校,可在指标范围内对应届毕业生按成绩及志愿最多降30分进行录取。农村初中薄弱学校和深度贫困乡镇学校在线下30分录取后,重点高中升学人数农村初中薄弱学校达不到毕业生人数10%的、深度贫困乡镇学校达不到毕业生人数的20%的,校内中考成绩排名前10%、20%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委调配录取到重点高中。
3.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实行网上填报高中志愿,在初中毕业学校填报了普通高中升学志愿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选择填报高中志愿,一经填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到职教中心参考的考生,如果在原升学志愿中填报了“普高”志愿,仍然可以报考普通高中,其志愿填报方式与其它考点考生相同。
4.新生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待市教委中职本科贯通培养(简称“3+4”)和“公费幼师”录取结束后,根据各个招生学校的志愿饱和程度按中考成绩依次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主要录取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与否根据志愿饱和程度来决定。
报考“3+4’”和“公费幼师”的考生,兼报了我区普通高中或职教中心高中部、中职,如果已被“3+4”或“公费幼师”录取,不能参加我区其它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如果未被“3+4”或“公费幼师”录取,达到我区相关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将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录取。
学生中考成绩以成绩条或其它形式通知学生本人。
5.艺术体育类招生。黔江中学、新华中学、民族中学在到校指标中将分别招收部分的艺术体育类特长学生。特长生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文考成绩不得低于招生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
6.报名注册。凡被区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必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户口簿和通知书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对已按志愿录取到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教委将严格按录取名单进行学籍注册。
7.降分政策。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5分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8分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报考普通高中降5分录取。
8.自主招生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区内每所普通高中学校可以自主招生200名,但不得招收低于区教委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
1.严格执行计划招生。职教中心计划招生3000人,其中高中部计划招生800人。重庆经贸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区内计划招生400人。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注册入学制度。黔江区职教中心高考班实行区教委统一划线录取,其他中职学生按市教委规定,统一报名并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