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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教育信息网专题之莆田市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公布

据7月19日《梅州日报》报道,昨天,记者建议市教育厅最近发放《关于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公民同时招生,各学生从7月26日至7月28日报考了1所民办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学生。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寄宿制民办学校有跨县(区)招生需求的,经报批后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其中,莆田擢英中学、莆田哲理中学两所市属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各类特长生。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即打开“莆田市教育局”网站首页“2020年莆田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栏目报名。每位学生只限报1所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26日至7月28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上午9:00至晚上9:00。

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公民办同步招生录取。符合条件的教育照顾对象优先录取。民办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湄洲日报记者 吴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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