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近期多种传染病,减少校园传染病输入风险,根据市、新冠传染病联合控制领导小组的要求,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综合分析研究,现就肝外师生返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位于肝外低危险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应尽快返回兰,仅在兰14天后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女性证件方可返校。
(二)在甘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14天内有高中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暂不返兰;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返兰,但需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兰后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抵兰当日及满7天时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满14天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三)在甘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域内其他县(县级市、区、旗)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可以返兰,但需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兰后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抵兰当日及满7天时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满14天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四)在兰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前述情形的,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在兰满14天、核酸检测阴性后,师生员工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兰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