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今天主编带来了好消息!
退伍大学生士兵们
首先有机会进入事业单位!
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促进服兵役期届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沈阳市将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定向招聘工作。
招聘对象
2015年、2016年具有沈阳市户籍或者从驻沈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从沈阳市应征入伍且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役的大学毕业生。
入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服役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已被沈阳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15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快看看身边有没有符合招聘条件的
赶紧告诉他把!
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报名网址
沈阳招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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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1日9时
至2018年11月25日17时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12月5日9时至2018年12月8日9时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8日9:00—10:30。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考生的总成绩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敲黑板!!
下面还有需要注意的重点:
有加分!
对服义务兵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荣获个人二等功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18年11月21日9时至2018年11月25日17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登记,未按时登记者后果自负。
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具体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4—22539026
技术支持电话:024—67851677
纪检监督电话:024—22539023
电话咨询时段:9:00—11:30,13:00—17:00
附:沈阳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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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 韩冰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编辑 王沛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