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官的公告。
深入研究和贯彻全国、全区、市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处理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共同营造风清的教育生态。
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招募50名“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
关心、关注乌海市教育发展的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老教育工作者等),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热心公益事业和教育事业,关心教育工作的发展;
3.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能收集和客观分析学生及家长对师德师风的意见和建议;
4.有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会使用电脑、智能手机及网络通信工具;
5.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工作责任感强,敢于、善于监督,具有从事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工作的必要时间和必要精力;
6.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工作职责
1.学习了解师德师风相关法规;
2.监督《乌海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的落实情况;
3.广泛了解、收集学生和家长对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
4.监督反馈在职教师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执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和其他师德失范行为;
5.协助完成市教育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聘用管理
1.由市教育局发聘书,聘期为一年,自受聘之日起计算。聘期届满,根据任期内工作情况,经研究,可以续聘。
2.师德师风监督员工作属义务监督,不享受工作报酬。
3.师德师风监督员要自觉服从统一管理和安排,有以下情形之一,予以解聘:
(1)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反馈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
(3)本人提出不再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
(4)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
四、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市、区各单位(部门)以组织名义直接向市教育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附相应的推荐材料。
2.个人自荐:符合招募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可直接报名。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凡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均需登录乌海教育网()下载并填写《乌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发送至邮箱8248119@qq.com。由市教育局统筹考虑报名人员年龄结构、学识水平、工作履历、地区分布、专业知识、特长等因素对报名和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后,确定人员名单,经党组会研究,在乌海教育网和“乌海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3998061
乌海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