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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改革专题之重磅!江苏发布教育改革实施意见!将研究制定新一轮高考方案!

教育关系到千家万户!

昨天,江苏省发表了最新的教育改革实施意见!

将明确研究和制定新的高考方案!

7月27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对众多家长关心的中小学生减负、幼儿园“入园难“及“小学化”倾向、义务教育择校、中高考招考改革都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江苏将推进中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新一轮高考方案。

研究制定新一轮高考方案 稳妥推进

记者注意到,改革考试招生制度,被明确列入此次江苏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之中。

具体来看,江苏严格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推进中考制度改革,构建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对于广大高中生家长关心的高考改革,实施意见中提出,江苏将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新一轮高考方案,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推动教学、考试、招生一体化改革,健全科学育人、科学评价、科学选才的体制机制。

此外,江苏还要完善职业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制度。推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

解决幼儿园“入园难”问题 纠正“小学化”倾向

“孩子明年上幼儿园,但现在已经焦虑找幼儿园的事了!”这是2岁孩子妈妈肖女士最近的状态。

在学前教育上,实施意见提出,江苏将建立学前教育资源预警制度,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探索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

此外,意见还明确,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

破解择校问题,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在义务教育阶段,意见也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首先是确保学位供给的充足。健全与常住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中小学布局建设机制,严格规划刚性实施,确保充足的学位供给。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有空余学额时采取公开报名和摇号的方式确定。

同时,意见中强调,要多措并举破解择校问题,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公开化,引导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严格办学资质审查,规范培训范围和内容,严查与学校挂钩招生、利益输送以及公办学校教师到教育培训机构任教行为。

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监测,构建消除大班额长效机制,到2020年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推动普通高中由设区市统一管理

在普通高中阶段,实施意见中提出,江苏要改革普通高中管理体制,推动设区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由设区市统一举办和管理。坚持适度规模办学和规范办学,到2020年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基本达到省级优质标准。

而在高中课程上,深化课程改革,实施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应性,培养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建设一批课程基地。

扭转“小胖墩”“小眼镜”增多状况

几乎每所中小学里,都有不少的”小眼镜“和“小胖墩”。江苏教育改革实施意见中明确,将采取有效措施,扭转中小学生视力不良和超重比例增多的状况。

意见中提出,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减负的机制,督促学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指导开展家庭教育,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改进教育评价制度,把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采取有效措施,扭转中小学生视力不良和超重比例增多的状况。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推行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试行大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制度,推进校园足球普及,建好足球特色学校,每名学生至少掌握两项运动技能。

艺术素质测评纳入中考成绩

加快建立课内课外一体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美育机制,将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计入中考成绩。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健全预警防控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和体系。加强劳动教育、国防教育、法治教育、健康教育,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社会化试点。开展实践教育和职业启蒙教育,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创业实习基地。注重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中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口语水平监测制度。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保障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平等法律地位,健全财政、土地、登记等方面支持民办学校发展的政策,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放开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除幼儿园外)收费,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放开部分学段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等。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制度,健全信用评价、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三年“小目标”

实施意见也定下了江苏教育改革的三年目标。

意见提出,到2020年,江苏省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缓解,教育供给的单一粗放、教育运行的内向与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社会参与教育不充分之间的矛盾逐步化解,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更加完善。

责编:周芷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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