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记者从市招生中心获悉,我市2016年中学第一轮普通高中入学工作已经结束,考生可向原中学学校收到录取通知书。
高一新生于7月23日至24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我省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2016年网上填报志愿工作也于7月15日开始,分三次进行。普通高中将于8月初进行补录
我市今年中考第一次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已结束,录取结果可通过中考查询热线(16897796)或中考查询网(或)查询。
录取通知书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负责发放。市直、城区、郊区考生于7月18日至19日,各县考生于7月20日至21日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时间为7月23日至7月24日,凡高一新生须持盖有“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中等学校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不能参加补录。对于在第一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因新生未报到所造成的缺额,市招考中心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8月初组织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重新网上填报志愿,进行补录。
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开始网报志愿
我省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2016年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已于7月15日开始,考生和招生学校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通过首页的“考生登录”→“中专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中专考试”→“2016年五年制高职、中专网上填报志愿入口”进入网上填报系统页面。
填报志愿分三次进行。第一次:7月15日8:00至7月17日18:00;第二次:8月10日8:00至8月11日18:00;第三次:9月10日8:00至9月11日18:00。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密码,切不可泄露给他人。志愿必须由本人填报,任何部门、学校、个人无权要求考生提供登录密码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记者 赵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