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坚决遏制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充现象,新市教育局在市教育系统中开展了针对这类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
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将对违纪教师、单位及校长进行处理。据悉,阜新市教育局继续坚持以“七个严禁”为主要治理内容。即:
一、严禁在职教师“课上不讲、课下有偿补”;
二、严禁在职教师开办各类补习班、自习室;
三、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学校公共资源(教室、会议室等)有偿补课;
四、严禁在职教师为学生开办“家庭课堂”有偿补课;
五、严禁以“提高学困生成绩”“自愿”“无偿”为由开办小型班有偿补课;
六、严禁利用民办教育机构场所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兼职;
七、严禁在职教师向民办教育机构推荐学生获取报酬等行为。
对于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对违纪教师、单位及校长作出相应处理:
对违纪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
1、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和评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评聘,不得晋升工资;
2、调离教学一线岗位或原工作单位;
3、对取得“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按授予权限建议取消(或取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对于中层以上干部免去现任职务,三年内不予提拔;
4、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
5、对出现问题的党员教师和党员干部,按党的纪律规定处理。
对单位的处理:对查实违规行为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各项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民办教育机构存在外聘在职教师或提供补课场所的发现一起限期整改,两起以上或逾期不改的取消办学资格。
对校长的处理:年内查实有一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责令校长作出书面检查,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两起以上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对校长严肃问责,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免除(或免除)校长职务。
为加大监督力度,阜新市教育局及各县区教育部门设立了举报电话,市民可拨打电话举报:市教育局6010077、6010017、6010098;阜蒙县8822344;彰武县6949970;海州区3324379;细河区3958131;太平区6323154;新邱区3816023;清河门区6011890。对市民举报问题,各级教育部门有举必查,并在10 日内将初核结果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信息来源:阜新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