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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考网看这里!我市42597名考生迎来“新制度”中考招生

6月27日至28日,我市将有42597名考生参加期中考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参加今年入学考试的考生将迎来新的招生制度改革。

据悉,今年全市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实行统一录取程序,统一招生计划,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市、县市区分级分批网上录取。实施阳光招生,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招生秩序,严格入学管理,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从今年起,将初中地理、生物纳入中考范围,两科合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入总分。中考体育满分为50分,成绩计入总分。中考成绩为文化课统考成绩与体育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730分。市上统一组织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课测试,分体育、音乐和美术三类,每类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上统一编制并下发县市区。各县市区根据当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将下达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各普通高中学校,并上报市教育局。凡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不下达招生计划。从今年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全市统招计划和县市区统招计划。全市统招计划是部分学校面向各县市区统一招生的计划,县市区统招计划是面向本县市区内统一招生的计划,各县市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除部分面向全市统一招生的计划外,其余计划均只能在本县市区内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只能在具备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进行,比例不能超过学校总计划的5%,招生范围为所在县市区内。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和具体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公布。把县市区所属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的50%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农村薄弱初中,具体分配办法和招生由各县市区确定并实施。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分配到农村薄弱初中的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学校不再增加,录取不满的学校不能调剂到其他学校。

市教育局统一划定面向全市统一招生的中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实验中学面向全市农村薄弱初中招收的定向生,中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下延40分。

市教育局指导各县市区划定属地公办高中在当地统招的中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全市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中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民办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县市区公办高中中考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下延10分。

中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咸阳中考招生考试网()填报志愿。志愿分四个层次:

⑴提前单独录取志愿。一类是实验中学、秦汉中学、彩虹中学、三原南郊中学、兴平西郊中学、武功普集中学、泾干中学、礼泉一中在全市的统招志愿。中考成绩达到这八所学校全市统招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市实验中学、秦汉中学或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以外的省级示范高中,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另一类是市实验中学在全市农村薄弱初中的定向生志愿。凡中考成绩达到市实验中学定向招生录取分数线的生源地初中生,还可报考实验中学定向招生志愿。报考提前单独录取志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也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

⑵特长生志愿。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课和中考成绩双过线的考生,可填报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下属的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县市区的1所普通高中学校,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也可兼报其他类志愿。

⑶县市区统招志愿。考生依据中考成绩和入学愿望,可填报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下属的普通高中,也可填报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下属的普通高中,但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内的1-3所普通高中,不得同时填报两个县市区的普通高中。

⑷征集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实行征集志愿制度,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补报志愿。面向全市统一招生的学校不征集志愿。

市教育局负责提前单独录取志愿的具体录取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特长生志愿、县市区统招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具体录取工作。录取结果由市教育局统一在咸阳中考招生网上公布。录取通知书由负责录取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录取学校共同签发。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中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未填报志愿的学生不予录取。中考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在专业课成绩与中考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中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部分考生在高中招生时,享受降分录取政策。

先由市教育局录取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再由各县市区依次录取下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和统招志愿。提前志愿或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被录取的,县市区统招志愿不予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参加补录。

由各民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各县市区民办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招生。凡达到录取条件者,考生直接在民办高中注册。被公办高中录取,又在民办高中注册报到者,公办高中录取有效。

被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录取高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在普通高中就读期间,因故需要转学的,只能在同层次学校之间流动,不能转入高一层次级别的高中。考生按志愿被录取,其高中学籍信息被直接生成,市教育局依据录取结果将高一新生名册下发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为其完善电子学籍,市上对电子学籍复审确认后,上报省教育厅。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将不予建立全国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取得在校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民办普通高中自主录取结果经属地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后上报市教育局,市上依据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建立学籍。违规招生的,不建立学籍。

凡在外地市参加中考的咸阳户籍考生,欲在我市普通高中高一就读,须在开学前持外地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户口本,到欲就读高中申请登记,经高中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相应高中就读。

那么,今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如何安排?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6月27日至28日,全省统一考试;7月2日至10日,全市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课统一测试;7月15日,公布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7月20日8时至22日18时,公布中考成绩及提前批次录取和各县市区统招分数线;7月23日8时至25日18时,提前批次网上填报志愿;7月27日至28日,提前单独志愿录取;7月29日8时至31日18时,公布提前批次录取结果;8月1日8时至8月3日18时,提前批次录取学生报名注册;8月1日8时至8月3日18时,考生填报县市区统招志愿;8月4日8时至8月8日18时,各县市区统招志愿录取;8月11日至8月15日,市教育局公布统招录取结果。

同时,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和教师发生违背考生意愿、强迫学生志愿的种种行为,从严查处招生工作中发生的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保障全市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本网记者 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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