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惠州学习3年学籍。
在前子女入学考试申请的资格审查工作中,重点是社会保险、居住证、整体学籍年限截止日期计算方面的问题。(大卫亚设)。
此次通知明确,拟于2019年在惠州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惠州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惠州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年8月31日。
其中,关于社会保险问题,拟于2019年在惠州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考生父亲或母亲必须在2017年3月1日前参加惠州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在报名参加惠州中考时未中断,予以认定。
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拟于2019年在惠州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考生父亲或母亲必须在2017年3月1日前在惠州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现持有居住证有效期截至2019年8月31日,予以认定。
关于3年学籍的问题,拟于2019年在惠州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2017年3月1日前在惠州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或往届生予以认定。
弄虚作假将取消中考报名资格
通知强调,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申请在惠州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中考报名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认定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学校要耐心细致地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解释工作。
通知指出,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随迁子女在惠州参加中考报名的资格审核工作,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或母姓名、相关佐证材料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惠州中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在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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