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行政行为性质的决定、命令、处罚、单行文书等不服时,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要求其改变或撤销原行政行为,是公民合法维权的有效途径。行政复议申请书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行政复议权的法律文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为读者详细介绍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基本结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标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
2.标明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和所作行政行为的名称、文号、日期和内容;
3.申请人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做出何种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4.要求提供听证或固定证据的理由和依据;
5.附上相关材料及证据。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格式要求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格式要求严格,必须规范、统一、简洁明了。
1.篇幅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一页;
2.字体应选用宋体,字号应选择小四号或五号;
3.纸张应选用A4纸;
4.标题应居中,使用小二号或三号字体,加粗,不能使用颜色;
5.正文应在左侧,边距约为3公分;
6.申请人姓名应写在左上方,使用小三号或四号字体;
7.标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性质”,“复议申请人”(或“代理人”)等均应使用加粗字体;
8.申请人陈述理由时要使用“因为”或“由于”等逻辑连接词;
9.行文应简洁、明了,不要使用口语化、生僻、专业术语或行政复杂的词汇。
三、注意事项在编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时,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尽可能提供准确、详实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并标明资料来源;
2.避免使用情绪化、攻击性语言,以保持文书的客观性;
3.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该清晰明了,内容的逻辑性和条理性要强;
4.如有提供印章,应以大红色印章为佳;
5.最后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签字、盖章,确保真实有效。
行政复议申请书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行政复议权利的法律文书,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格式要求,确保行政复议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申请人在起草行政复议申请书时,应该认真分析行政行为性质、依据和程序等问题,理性申诉,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