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合肥热电集团了解到,据天气预报显示,近日合肥市最低气温将连续三天低于5℃,按照“看天供暖”承诺,合肥热电集团于2020 年11月23 日19:00 全面启动2020-2021 年采暖季供暖工作,比法定供暖日提前了12 天。
按计量收费的统管用户可根据需求,随时开通供暖。自管用户和按面积收费的统管用户可根据用暖需求,以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名义向合肥热电集团书面申请开通。
2020-2021 年度供暖季预计最大瞬时供热负荷约1347 吨/小时。极端天气条件下,合肥热电最大瞬时供热负荷将可能升至约1400 吨/小时。此前,合肥热电集团在物资储备、热源生产、热源调度、管网运行、用户服务等多个环节均已准备就绪,全力做好供暖服务保障,确保市民安全温暖过冬。
合肥热电集团提醒市民,由于集中供暖启动是逐步升温变暖的过程,具体与用热方式、距离热源远近、用热系统工艺和小区开通先后有关。一般而言,从小区换热站房正常运行到用户家中变暖需要一定时间。如有供暖问题咨询,请致电合肥热电集团“冷暖小管家”服务热线962666。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碧琦
□相关链接 收费政策
一、按面积计费供热价格
建筑面积144 平方米以内(含144 平方米)的,执行第一阶梯供热价格为21.5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44 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供热价格23 元/平方米。
居民应缴供热费用=第一阶梯供热价格×第一阶梯建筑面积+第二阶梯供热价格×第二阶梯建筑面积例如:150 平方米房屋应缴纳的供暖费=144 ㎡×21.5 +(150㎡-144 ㎡)×23=3234 元
二、按计量表计费的供热价格
方式一:执行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为9.5 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5 元/kwh;其中,基本热价不可抵扣使用费。
用户供热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价×使用量
方式二:
基本热价为9.5 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35 元/kwh;其中,基本热价可以抵扣使用费,需当年使用完。
老用户(2014 年冬季前开通的集中供热小区)可根据需求与合肥热电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当季不能调整。
新的集中供热小区(2014 年冬季及以后开通的集中供热小区),分户计量,实行两部制热价。
不论新老用户,如实施两部制热价,当年供暖期开始的十日内,赠送300kwh 的流量。(合肥热电集团在供暖季第一次抄表结算时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