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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便利店货架】定了!2022年重庆品牌连锁便利店总量将超7000家

到2022年,重庆品牌连锁便利店总量将达到7000家以上,销售额累计增长超过50%,连锁便利店24小时营业门店的比例不低于30%(含无人零售店、智能柜)。便利店空间布局趋于合理,服务种类更加丰富,服务品质有效提升,为市民提供更便利、更优质、更放心的服务。

9月30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了《重庆市发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织密便民生活网络,更好满足居民便利消费、品质消费需求,向市民征求意见。

方案里主要有以下21项任务:

(一)加强规划布局

1.强化网点配置规划。将品牌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围绕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目标,完善便利店网点配置。综合考虑便利店等社区商业设施建设需求,在用地和空间上予以保障。各区县可结合实际条件,将品牌连锁便利店纳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范围。

2.优化区域网点布局。将便利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范围,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在主城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公(廉)租房等“盲点”区域加大门店建设力度,补齐便民消费短板。推动新建一批集餐饮、家政、维修、便利店、母婴店等基本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加强对核心商业区等“热点”密集区域的规划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租金调控,推动企业减少同质化竞争、实现错位发展。在步行街、广场等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发展移动便利店、厢式智能便利店等非固定便民商业设施。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由中心城区向小城镇及农村拓展,便利城乡居民消费。

3.多渠道增加网点资源。鼓励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放临街房屋、办公用房、仓库等空间资源,支持便利店优化布局,加大门店拓展力度。推动商圈、商业街、社区、高校、体育场馆、医院、景区、公园、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交通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等公共服务场所,向品牌连锁便利店开放门店资源,提升公共服务场所消费便利化水平。探索利用人防工程等合理开发地下空间用于开设便利店。

(二)推动品牌化发展

4.加强品牌企业培育引进。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便利店,在选址入驻、证照办理等方面提供优先保障。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统一设置代表企业特色的标识牌匾,提升品牌认知度。鼓励企业加强与知名文娱品牌合作,建设文化主题便利店,发展集文化服务和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书店+便利店”模式。鼓励在设计、装修、文化、服务等方面突出特色,打造特色鲜明的主题便利店,提高品牌消费的人性化和舒适度。鼓励开展文明创建、优质服务创建等活动,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加大对企业品牌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企业依法维权提供支持。

5.优化品牌商品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发展自有品牌商品,开发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化商品和地方特色食品,提高自有品牌商品经营比重。鼓励便利店企业开发自有品牌商品,自建鲜食工厂,或与餐饮企业、食品工厂联合开发,发展食品、生鲜产品生产基地,增加适应便利消费需求的半成品、短期保质期冷链食品,提供简餐、饮品等现场制售服务。鼓励新建、扩建为连锁便利店等企业提供主食、副食、调料等服务的食品生产基地、鲜食工厂、烘焙厂等,并给予适当用地支持。鼓励制造企业生产适合便利店销售的小包装、小容量商品,丰富商品种类。鼓励发展生鲜便利店,丰富便利店“菜篮子”功能,满足居民就近购菜需求。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采购、销售重庆特色农副产品、扶贫产品,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

6.打造绿色消费环境。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进行节能设备改造,加强节能降耗管理,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加大绿色商品采购,扩大绿色商品销售,倡导绿色消费行为,倡议居民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打造绿色商场(商店)、无废商场(商店),推动绿色循环消费发展。

(三)推动智能化运营

7.加快门店数字化改造。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广自助结算、扫码支付、刷脸支付等移动支付技术,采用数字货架、电子标签、无线射频等商品管理技术,提升门店智能化服务水平。支持企业整合连锁门店资源与在线流量资源,通过自建线上系统、会员体系,或加强与线上平台企业合作,大力推进连锁便利店O2O模式、供应链模式,发展网络营销、社区团购、店仓一体、网订店取、即时配送等新兴消费模式,优化线上线下服务。

8.提高智慧化运营能力。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供应链节点数字化互联互通,建立以大数据驱动商品采购、库存管理、销售预测、订单管理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智慧供应链,提高运营效率。引导企业运用智能算法进行门店选址,提高选址科学性和精准性。鼓励企业运用远程视频等信息技术,加强对连锁门店尤其是加盟店的统一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四)提高便利化水平

9.支持拓展服务范围。支持便利店搭载缴费充值、书报经营、打印复印、代扣代缴、代收代发、养老家政、废旧商品回收、福利彩票及银行自助机等便民生活服务项目。具备条件的连锁便利店企业从事书报刊发行业务实行“总部审批、单店备案”。鼓励在品牌连锁便利店设置可以办理缴纳供水、燃气、供电、教育等业务的政务服务终端设备和系统,提高居民办理便利度。鼓励有条件的便利店设置就餐、休闲区域(室内),丰富服务功能,并按照门前三包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加提供免费WiFi、热水、卫生间等公益服务。推动便利店与公安部门合作,增强报警服务功能。

10.鼓励开展促销活动。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参加各类促消费活动,利用线上线下促消费平台,开展打折促销、到店返礼等优惠活动,拓展消费市场。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

11.支持无人便利店、24小时便利店发展。鼓励在居民小区、公园、地铁、医院、广场等公共服务场所布局发展智能零售柜等新型便利零售终端,进一步提高居民消费便利度。鼓励有条件的便利店企业延长营业时间,开设24小时营业便利店,提高居民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五)促进融合化发展

12.推动渠道拓展融合。鼓励连锁便利店企业与国际国内大型商业企业开展品牌授权经营合作,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助推跨区或拓展便利店网络。鼓励商贸分销企业、电商平台等完善品牌授权认证体系,开放渠道资源,对老旧便利店、夫妻店、小商店等传统店进行改造提升,成为供应链驱动型的连锁便利店,在供货配送、营销推广、品牌标识、信息化系统管理等方面提供统一服务,提升集约化水平。

13.推动物流配送高效协同。支持连锁便利店企业自建或采用专业化第三方物流服务,加强与在线零售、超市等其他零售业态的物流配送协同,实施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建设集约、高效、智慧的物流配送体系。对品牌连锁便利店生鲜配送车辆换发绿色通行证,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绿色物流,确保涉及市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商品及时配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城乡全程冷链配送系统,深入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和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提高城乡配送效率。支持设立为便利店服务的仓储配送中心和前置仓,缩短物流配送半径,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14.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加强特许经营体系建设,积极吸收大学生、退役军人加盟创业,发展多店加盟、内部加盟,创新加盟方式。给予经营管理规范的加盟店在优惠政策等方面与直营店同等待遇。加大便利店等连锁零售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发挥好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等多方作用,支持开展校企合作,开设便利店等零售专项课程,增强行业发展内生动力。

(六)优化良好营商环境

15.简化证照办理。持续推行“一照多址”政策。品牌连锁便利店登记注册,由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规定核发证照,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相关手续3个工作日内办结。

16.简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开通食品经营许可快速通道,对连锁便利行业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经营项目,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补办等不改变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布局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现场制售类经营项目的,压缩现场审查时间,从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统一办理登记手续的品牌连锁便利店,如统一搭载便民服务项目,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经营范围增项,各分店不再办理。允许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新开业直营门店实行‘告知承诺制’,免于现场核查,直接核发食品经营经营许可证。

17.简化药品经营审批手续。品牌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各区县要简化有关审批流程和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理效率,降低企业制度化成本。

18.简化烟草经营审批手续。实行许可证网上申请、审批。简化申请材料,网上申请后只需提交申请表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图片,连锁便利店企业多店办证,重复性的材料只需向同一办证机关提交一次。连锁便利店办证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规模较大(连锁门店数总数50家以上)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办证实行告知承诺制。缩短入网访销配送期限,自领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实现首次订货,在订货后最近的送货周期安排送货。按照同等条件下“就高不就低”原则,合理确定连锁便利店初始档位,对入网时自愿实时共享烟草销售明细数据的可再初始档位上调高一档,在此基础上实时共享数据且采用网上配货订购卷烟的连锁便利店,可适当上浮限量投放卷烟的数量。

19.压减规范执法检查。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压减和规范消防、环保、食品安全等现场检查和核查,减轻企业负担。对连锁便利店企业日常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20.落实税收优惠。2021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便利店,免征增值税。2021年12月31日前,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1.强化金融扶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满足条件的小店及便利店提供贷款担保支持。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开展针对便利店经营风险的保险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电商平台合作,依法依规为便利店提供信用贷款,提供订单、仓单、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研发适合便利店轻资产特点的普惠型金融产品。引导商业银行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改进授信审批和风控模型,提升融资需求响应效率,提高便利店“敢贷、愿贷”积极性。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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