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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廉租房】双流廉租房或公租房怎么租啊?有哪些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首先说在前面

公租房目前仍然是暂停申请阶段

限价房已经完全停止申请

接下来说的知识没有说成都市公租房可以开始申请的意思

按照《成都市双流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我区中等收入以下城乡住房困难家庭(个人);新就业职工;本区进城务工农村户籍劳动者和跨镇务工城镇户籍劳动者;外来务工人员。

01

具体条件

中等收入以下城乡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申请公租房,须同时满足:

♦家庭年收入在中等收入线以内;

♦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必须具有双流区正式户口;

♦自有产权住房(含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城镇住房、农村住房、拆迁安置住房等,下同)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中等收入以下城乡住房困难个人须同时满足个人年收入在中等收入线以内;

♦具有双流区正式户口,且年满28周岁;

♦无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新就业职工须同时满足:

♦个人年收入在中等收入线以内;

♦具有双流区正式户口,在双流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在双流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本区进城务工农村户籍劳动者和跨镇域务工城镇户籍劳动者须同时满足:

♦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中等收入线以内;

♦具有双流区户籍,主申请人在双流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在工作地和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镇域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满足:

♦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中等收入线以内;

♦持有双流区居住证,主申请人在双流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且在双流区工作和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

♦在双流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02

如何登记?

♦意愿参与本批次承租意向登记的保障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实物配租准予通知单》原件,到双流区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进行登记;

♦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还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证明材料:《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相关证明等)

05

登记时间

截止2018年5月25日(工作日9:00—17:00)

04

申请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房产证明、残疾证、收入证明、车辆登记、工商登记、公积金、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03

咨询电话

028—858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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