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出台《关于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其政策解读。本办法自2021年6月9日,即今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在楼市调控加严以及广州各大银行陆续上调房贷利率的市场背景下,本次公积金贷款的新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松缓了广州一二手市场的紧迫氛围。
今日,我们邀请到易居集团克而瑞广佛区域首席分析师---肖文晓专家,为此次新规作出点评解读:
1、目前5年期以上的LPR利率是4.65,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25,住房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具有福利性和保障性的特征,本次新规不予贷款的情形在原来的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尚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信用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房屋用途为别墅、独立成栋住宅以及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使用限制,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先保障刚需的本源特征。
2、目前广州二手房的成交套数已经超过一手房,本次新规提出二手房贷款最高年限从20年调整至30年,楼龄加贷款年限由不超过40年调整至50年,主要是因为随着市场上二手房楼龄的不断增长以及房价的上升,通过延长贷款年限,可以有效降低市民的月供门槛和购买压力,支持市民通过购买更为实惠的二手房解决住房问题。
新办法提及,申请公积金贷款除了具备基础条件(大陆居民户籍及有效身份证;台港澳同胞的内地通行证或其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同时作了如下要求:
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则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涉及以下八类情况之一的,公积金不予贷款:
(一)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二)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三)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四)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五)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七)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八)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新《实施办法》与广州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比的主要变化之一,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至30年,楼龄加贷款年限由不超过40年调整至50年。
同时,对于最低首付比例也作了相关解读:
1.家庭无房贷且无住房的,首付不低于30%;
2.家庭有已结清房贷但无住房的,购买普通住宅首付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宅则不低于70%;
3.家庭无房贷或者有已结清房贷,且有1套的,购买普通住宅首付不低于50%;
4.家庭有1套且对应房贷未还清的,购买普通住宅首付不低于70%;
5.家庭1套,购买非普通住宅首付不低于70%;
6.家庭有1笔未结清房贷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7.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8.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比例参照购买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正文如下
文章来源:克而瑞广佛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