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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暖发热电缆】居民已入住,小区还在用临时电,没有消防栓导致失火?事发临泉县万嘉新城小区,当地部门予以回应

6月27日,临泉县居民在临泉县政府热线平台留言称:自己居住在万嘉新城小区,因万嘉新城小区属于临时用电且没有消防栓,导致小区内12号楼失火。望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7月1日,临泉县应急管理局就火灾一事予以回复:该县消防救援大队于2020年7月1日实地核查了万嘉新城小区, 6月27日晚9时左右该小区12号楼1单元入口西侧地下电缆井发生火灾,由小区物业人员使用干粉灭火器自行扑灭,未报警。

经查阅档案和实地核查,该小区1号楼—3号楼、5号楼—7号楼于2014年1月14日,8号楼、3号—5号楼配电房2014年10月23日通过消防消防设计备案;9#-12#楼、15#楼、地下室于2014年12月3日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因该小区消防工程未全部完工(室内消火栓已安装,但无水,未配置水枪、水带),该小区还未完成消防竣工验收。

经询问物业负责人,其表示目前消防工程施工人员已于前日在原有施工基础上继续完善消防工程,直至竣工验收。

同日,临泉县城南街道就小区临时电一事予以回复:2020年6月12号,副县长段浩在城南街道办三楼会议室召开关于万嘉新城小区存在问题研讨会议,县督察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供电局、信访局、城市执法局、住建局、城南街道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就关于万嘉新城小区存在问题议题进行讨论研究要求由各部门主管牵头,联合城南街道就反馈问题进行调查整改。

目前,负责协调万嘉新城遗留问题的县政法委第一副书记赵健已经向临泉县供电公司写有报告,由万嘉新城给供电公司几套房屋及几十万元现金做抵押,临泉县供电公司先对万嘉新城外围电缆进行改造。然后由开发商写出承诺书,临泉县政府作为见证,后期欠款陆续打入临泉县供电公司账户。消防问题也正在积极对接相关部分,尽快解决困扰万家新城广大群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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