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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生产厂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曝光:北京一企业销售“瘦身”钢筋被查

8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北京硕宝益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案、用鸡血冒充鸭血的“假鸭血”案等典型案例被曝光。

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和“山寨”酒水饮料行为,依法严查劣质钢筋、线缆、儿童玩具和翻新“黑气瓶”,大力整治“神医”“神药”等虚假医疗广告和中介机构“乱收费”现象,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

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1、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经营以假充真、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假鸭血”案

2021年6月,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对13家餐饮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76万元,罚款186.18万元,并将涉嫌犯罪的1家生产“假鸭血”的“黑窝点”及13家使用“假鸭血”的餐饮单位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对17名涉案人员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4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对生产“假鸭血”的“黑窝点”及使用“假鸭血”的餐饮单位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经查,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的一家“黑窝点”使用鸡血冒充鸭血,加工成“鲜鸭血”,销往火锅店、川菜馆。该窝点共向32家餐饮单位供货,由餐饮单位将“假鸭血”直接作为火锅菜品或加工成毛血旺等菜品进行销售。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对涉案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论为:不含有鸭成分,检测出鸡源性成分且山梨酸及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要求。

经过立案调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对山东唐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毛草房川菜馆、济南市天桥区秀丽南腰界火锅店、高新开发区遇巴川饭店等多家餐饮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共计4.76万元、罚款共计186.18万元;并对其他3家餐饮单位下达《听证告知书》,拟没收违法所得2.27万元、罚款79万元。目前尚有3家涉案餐饮单位违法情况还在调查处理中。

2、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炳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系列案

2021年5月,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炳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款共计56.79万元的行政处罚,形成系列案件。

2021年2月至5月,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30家餐饮单位开展生醉食品、蚶类食品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上海炳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经营主体存在销售毛蚶等明令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涉案食品包括毛蚶11.75千克、银蚶133份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的规定,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毛蚶等生食类食品因风味独特、味道鲜美,成为一些海派饕客的“心头好”,但蚶类对甲肝病毒具有富集作用,毛蚶就曾是甲肝大流行的罪魁祸首。为预防疾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各地出台了有地方特色的防疫措施,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地域特点,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

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硕宝益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案

2021年5月11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硕宝益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58捆无出厂合格铭牌的热轧带肋钢筋。经检验,上述钢筋均系不合格产品。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于2021年7月5日移送公安机关。

2021年5月11日,根据相关违法线索,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硕宝益商贸有限公司仓库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仓库存放的58捆热轧带肋钢筋没有出厂合格铭牌。经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术人员现场测量,上述钢筋直径与其钢体标注的规格不符,明显低于钢体标注的直径,或系“瘦身”钢筋。2021年5月17日,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该批热轧带肋钢筋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2021年3月,当事人在明知钢筋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出厂检验报告,钢材业务员也无法提供厂家购销合同等材料的情况下,仍以4700元/吨的价格从辽宁省辽阳市一钢材业务员处购进了该批不合格的热轧带肋钢筋,涉案钢筋共88.6吨,全部存放于当事人仓库待销售。由于热轧带肋钢筋属于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且该批不合格钢筋产品货值较大,当事人存在主观故意情节,其违法行为已经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的标准,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销售伪劣产品罪”,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7月5日正式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4、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连云港市殡仪馆违法收费案

2021年3月,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管局在民生领域收费专项检查中,对连云港市殡仪馆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连云港市殡仪馆存在重复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该案目前正在办理中。

根据《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包含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等费用。经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期间,连云港市殡仪馆在向11125位逝者家属收取“遗体接运费”情况下,重复收费“抬尸费”或“消毒费”,其中重复收取“抬尸费”122.61万元,重复收取“消毒费”57.2万元。以上共计多收价款179.81万元。连云港市殡仪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行为,变相提高了基本殡仪服务的收费标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海州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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