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范围
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合金窗及铝合金百叶、玻璃采光顶、钢结构雨棚及观光电梯的钢架结构。根据设计玻璃幕墙分点式玻璃幕墙、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具体位置详见设计图纸。
深化设计中应考的问题
3.2.1幕墙立面的分格设计应尽量维持建筑师的原设计意图。在此原则下,充分考虑幕墙的经济性。西侧玻璃幕墙的分格应结合观光电梯的骨架综合考虑。
3.2.2幕墙结构应考虑各种应力及作用的最不利组合,进行幕墙结构强度和刚度的设计,参考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
3.2.3石材幕墙、玻璃幕墙的设计应考虑可拆换性。
3.2.4石材幕墙设计欲留的总厚度为150mm,二次深化设计时应考虑。
3.2.5百叶为铝合金固定防雨百叶,表面静电喷涂。
幕墙物理性能要求
3.3.1外窗
(1)气密性:应不低于国标GB/T7107_2002中外窗气密性分级的4级;
(2)抗风压性:应不低于国标GB/T7106-2002中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的4级;
(3)水密性:应不低于国标GB/T7108-2002中外窗水密性分级的3级。
3.3.2玻璃幕墙
(1)气密性:应不低于国标GB/T7107_2002中外窗气密性分级的3级;
(2)抗风压性:应不低于国标GB/T7106-2002中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的4级;
(3)水密性:应不低于国标GB/T7108-2002中外窗水密性分级的3级。
3.3.3外窗的保温系数:普通窗≦2.7w/m2k,玻璃幕墙窗≦2.0 w/m2k。
3.3.4外窗的隔声性能:普通窗≥30db,玻璃幕墙≥30db。玻璃幕墙层间做隔声处理,具体应有设计详图。
3.3.5幕墙玻璃根据节能要求采用中空低辐射渡膜玻璃,即LOW-E玻璃。
3.3.6其他普通窗采用断桥隔热铝合金型材普通中空玻璃。
3.3.7防火设计:幕墙的层间做防火分隔,具体应有设计详图。
3.3.8防雷设计: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级标准进行防雷设计。
材料要求
3.4.1石材幕墙龙骨:采用方钢表面热度锌处理,截面尺寸具体计算确定。
3.4.2玻璃幕墙龙骨:采用国产优质高精级铝型材,表面静电喷涂,如强度不够可插入钢芯。
3.4.3玻璃:玻璃幕墙采用6+12A+6双钢化中空玻璃(透明清玻),并最终通过计算确定玻璃厚度。
点试玻璃幕墙采用8+9A+8双钢化中空玻璃(透明清玻)。
3.4.4石材:25mm厚天然花岗岩。
3.4.5五金件:诺托或同档次进口五金件。
3.4.6胶条:三元乙丙胶条 。
3.4.7耐候密封胶和硅酮结构胶选用道康宁或同类档次产品。
图纸要求
3.5.1图纸应包括设计总说明,各层平面图,立面图,节点大样等,应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图纸表达深度。
3.5.2相关计算书:玻璃、石材、框料、钢骨架、热工计算等。
3.5.3透视效果图:主立面效果图不少于2张。
3.5.4设计图纸应有主设计人、审核人等签字;图纸应盖设计资质章。
3.5.5图纸应装订成A2号图纸的标准。
3.5.6图纸设计目录。
3.5.7门窗幕墙工程量表。
3.5.8中标的单位最终的设计施工图纸为一式十份。
材料样品
投标人提供以上所列各种材料的样品。
3.7其它
3.7.1乙方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设计时段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
3.7.2合同有有效期内,乙方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承诺为本合同约定项目指定的设计总负责人为 (技术职称) 。
3.7.3就保证参与本合同项目各专业设计人员的稳定性。
3.7.4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设计进行确认和签收,但发包人并不承担乙方应负的设计质量和设计缺陷责任,乙方不得以甲方已确认乙方的设计文件为转嫁责任,由于设计不完善或缺陷导致的费用和各种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7.5乙方负责及时提供用于地址封样的材料素材。
3.7.6乙方中标后最终的设计施工图纸为一式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