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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算】6月收的房,要从2月交物业费?改造指挥部称曾通知1月收房

楚天都市报6月1日讯(记者刘孝斌)青山区居民刘先生反映,今日他和77岁的母亲陈婆婆,去建设六路一江璟城小区收两套还建房,被物业告知需要从2月1日起交纳物业费,不然拿不到房子钥匙,他觉得不合理。

56岁的刘先生称,在小区现在的位置,她母亲曾有房子,5年前被拆迁。去年8月,到青山区“三旧”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交纳了个人需要出资的费用。去年年底,他母亲生病住院20多天,后来新冠肺炎爆发一直没出门。近日,她母亲听到原来的邻居说房子已经可以拿钥匙,所以今日前来补交剩余的30%费用,然后准备收房。

“我母亲的两套房子位于一江璟城小区2栋,都是60多平方米。”刘先生说,按照小区物业2.9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从2月份计算,两套房子他需要交纳1500多元费用。他觉得,因为之前不知道1月初收房,加上疫情影响,应该从6月份开始交纳物业费。

一江璟城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赵女士表示,小区一共9栋房子都是商品房,其中2、3、7三栋是由青山区“三旧”改造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业主收房。按照物业接到的青山区“三旧”改造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业主应该是去年12底和今年1月初收房,所以业主的物业费应该从2月份开始收取。

对于赵女士的说法,刘先生不认可,刘先生称自己去年年底没有接到收房通知。

随后,楚天都市报记者陪同刘先生和赵女士来到青山区“三旧”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两名男工作人员表示,去年8月挨家挨户通知交纳70%的费用,在发给每户的通知单上明确写着2019年年底交纳剩下的30%费用并同时交房,刘先生母亲陈婆婆也来交了费用,不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交房。

两名男工作人员现场翻阅了通知记录,显示今年1月2日还曾经给刘先生母亲陈婆婆打电话,因无人接听,还发了彩信通知收房,所以不存在没有通知收房的情形。

在采访中刘先生也透露,他母亲陈婆婆年纪大,去年被骗过后不接陌生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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