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自然告字〔2020〕3号
经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明溪县档案馆西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
明溪县档案馆西北侧地块(地块编号:2019-108-1)位于明溪县档案馆西北侧;规划用地面积为66833.6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规划用地指标:容积率>1.0且≤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具体建设指标详见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发明溪县档案馆西北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函》(明自然资规〔2019〕27号)。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其他条件:
(一)在明溪县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者、有未解决的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件者或被纳入房地产企业黑名单的除外;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成立的公司出资构成应与申请书一致;
(三)土地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明溪县的,须在竞得土地后90日内在明溪县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并在明溪县纳税。
三、竞买原则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设保留价。该地块起拍价为人民币74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480万元。
四、拍卖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14日(工作日)16:00时前到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申请人请于2020年4月14日(工作日)16:00时前提交书面申请和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4月14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地点及交易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在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上午10: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家或2家以上方可拍卖,若不足2家,该地块拍卖活动自行终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单 位: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149号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598-2863060
单 位:福建省一鼎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银行账号:9030 3110 1001 0000 0291 70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福建省一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来源: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