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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一直以来都是人们争议的话题。
物业费到底收多少才合理,物业费的标准到底谁来制定?这些问题,都能引起人们的热议。
有人说:物业费如果过低,物业公司不仅工作不积极,而且很可能降低服务质量;
也有人说:物业费如果太高,业主们所付出的生活成本增加,缴纳物业费的积极性将降低。
所以,客观的来讲,物业费理应收的公平合理,既不能让物业公司胡乱收费,又要让业主们享受到物业服务所带来的便利。
理论上来说,物业费其实是一项服务收费,是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包括公用设施、交通、治安、绿化、卫生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业主和物业是对等的关系,物业没有权利私自涨物业费。因为物业管理费的标准,应以物业管理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除了政府物价部门可以调价以及业主投票超过一半可以调价外,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不能单方面涨价。
物业费应该按照当初合同约定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来实施,如果物业公司私自涨价,就涉嫌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物业费是按合同约定的收取,如没有合同约定则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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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党报消息:为了防止"物业"乱收费,这一城市动手了,为物业管理收费制定了实施细则,物业费"最低"只收7毛钱。
文中明确指出,这一实施细则规定的是前期物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将物业费分为五档:
其中最低级,一级物业:
有电梯:物业费基准价为1.2元/平方米·月
无电梯:物业费基准价为0.7元/平方米·月
最高级的物业,五级物业:
有电梯:物业费基准价为3.2元/平方米·月
无电梯:物业费基准价为2.7元/平方米·月
这意味着,如果是一个无电梯的小区,物业公司的资质是一级物业,那么业主每月的物业费将只有7毛钱左右,并且这一标准调整幅度最高上浮20%,下浮则不限制。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公司不能私自调整物业费标准,物业公司要想调整价格,必须先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则需要全体业主投票,超过一半的业主赞成才能调整。
除此之外,政府再次明确,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公摊面积,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电梯广告,停车费,公共底商收入均归业主所有。物业费的收支明细,物业公司还要半年对业主公布一次,接受公众的监督。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有城市开了先例,出台了相关的物业细则,明确的政府指导价,是一件大好事。这给一些城市开了先例,并且一部分先进的物业条例也值得全国推广学习。
笔者认为,政府明确指导价,让所有业主交物业费交的明明白白,心中有数,你所在的小区是什么等级的物业,该交多少钱财合理,那么有政府制定的指导价格,这一方面可以杜绝物业公司乱收物业费,另一方面也对物业行业整体更好的规范,有利于行业发展。
所以,综上所述,又一城市动手了,物业费最新"标准"出炉,别再白送物业钱了。各位网友怎么看,如果更好的看法,欢迎右下角点赞留言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