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顾名思义,是我们为了实现某件事而保证顺利进行而支付的保额,因此我们在支付之前必须对它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因此不会出现问题和纠纷。(约翰f肯尼迪,保证金,保证金,保证金,保证金,保证金,保证金。)
那么定金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网友咨询:
定金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黑龙江云度事务所律师解答:
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5、实际交付定金。
6、主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黑龙江云度事务所律师解析:
定金的类型:
1、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债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这种定金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
2、证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为债之成立的证明的定金。
3、违约定金,其性质和作用与违约金相同,都具有间接地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
4、解约定金,这种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丧失定金所有权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双倍返还定金来实现合同的解除。
5、立约定金,是在订立合同前而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在于保证在此之后订立正视合同。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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