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横山区凤凰新城几个小区的业主在中国商报带新房时,向房地产缴纳了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虽然现在装修结束了,但房地产不想归还。
据侯先生介绍,9日当天,小区业主去物业公司要求退还2000元装修押金却遭到拒绝,物业工作人元称对于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物业人员会用装修押金来抵物业费,需询问是否有相关文件时,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却说,“我就给你说了,不给你退,我就是文件。”
“物业态度如此蛮狠无理,横山区凤凰新城二期工程(1272户)2014年停工至今,消防、楼宇门禁、配电、绿化等并未完善,小区安全隐患突出。”侯先生认为,物业费和装修押金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物业公司强迫业主承担从2018开始的全额物业费,不然不给接房,并且接了房的业主,装修押金也不给退。
5月1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致电横山区凤凰新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值班人员并不知情此事。
记者查询得知,横山区创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月日在百姓问政回复称,物业费抵装修押金是经过业主同意,把装修押金抵成了前期欠下的物业费。关于小区设施问题,资金正在筹备当中,资金到位立马动工,为小区业主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横山区城投公司表示,横山区凤凰新城小区的一期房屋交房时间是2014年12月31日,二期房屋交房时间是2018年8月16日,由于凤凰新城小区前期工程不完善,之前物业费全部减免,所以定于2018年7月1日起小区内所有房屋开始收取物业费。
小区住户缴纳物业服务费是保障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各项工作运营的基本保障,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物业服务费从交付次日起由业主按月交纳。
(LK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