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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费收费标准】9月8日起开收供暖费,进来看细则,别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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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前媒体记者孙艳根通信院林静)朴时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今年成立的以供暖服务为主业的时速国有企业集团,目前管辖着朴宝烈有限公司和朴时钦环境供暖有限公司两家供暖子公司。

昨日记者获悉,为保障2020—2021季供暖工作正常进行,市热力集团所属供暖企业定于9月8日开始收取2020-2021季供暖费。需要注意的是,不打算用暖的用户,需要在10月15日前向供暖单位提出停暖申请,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今年不再实施物业代收供热费。

一、收费标准

1、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22元∕㎡。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阁楼安装采暖设施且有房产证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阁楼下层住房面积的50%计收供暖费;地下室、杂物间、车库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计收供暖费。

上述供暖计费面积以房产证中注明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包括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公摊面积)的仍按照市物价局原有关文件执行。

2、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0.5元∕㎡。

3、非居民采暖(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其价格按建筑面积36元∕㎡。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

4、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器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收取300元供暖费。

5、供暖期为120天,即自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

二、收费时间

市热力集团所属供暖企业供暖收费期自9月8日—10月31日。

期间公休、节假日正常收费。

收费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6:00

(一)淄博热力有限公司

1、营业厅缴费

营业厅缴费用户须持缴费信息卡,现金或刷银联卡交费;首次领取供热缴费卡要先电话联系供热区域分公司,带居民身份证免费领取;若缴费卡丢失,可直接前往营业厅交纳工本费补办。

客服中心营业点:商场西街与世纪路交叉路口向东100米路南,淄博热力市场客服部一楼。联系电话:2215315。

开发区分公司营业点:柳泉路鲁中晨报大厦往北300米,工行与建行路口东行300米至开发区供热分公司院内。联系电话:3581051。

2、网络缴费

(1)银行缴费:持交费信息卡,至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齐商银行、浦发银行的网点柜台,或利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多媒体终端等同步缴费。

(2)微信缴费:持缴费信息卡,关注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入在线服务—绑定用户—在线缴费。

(3)支付宝缴费:持缴费信息卡,打开手机支付宝APP,进入“生活缴费”应用,点击“暖气费”项目,选择“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在线缴费。

3、注意事项

(1)逾期交费的用户开阀时间将在交费后1-2个工作日内另行确定。

(2)串联用户、供热管道已断开的用户、公建用户:按辖区划分至热力公司指定收费地点交费。

(3)居民用暖报停条件及方式

今年不准备供暖且供暖设施可分户关闭的用户,应于2020年10月15日前向供暖单位提出停止供暖申请,经供暖单位审核同意后,办理停暖手续。

报停方式:

①现场报停:居民可持交费信息卡及有效证件,到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所属辖区供热分公司填写《用户报停申请单》,办理“报停”业务,逾期不予办理。未办理报停业务的用户视为正常用热,并交纳全额采暖费。

②电话报停:居民可电话至辖区分公司报停,预留交费信息卡号、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辖区分公司现场与用户核实签字后,予以关停。

③微信在线报停:关注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选择“在线报停”——录入身份证号和短信验证码进行报停。身份证信息与数据库信息不符者,请点击“更名过户”上传相关信息,或持房产证、身份证(与房产证姓名一致)到客服大厅进行验证。

(二)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

1、营业厅缴费

(1)凡在营业大厅缴费用户须持供热缴费卡交费;往年未领供热缴费卡用户须持房产证免费领取。

(2)营业厅地点:张店区华光路143号甲4环保供热营业厅(世纪路与华光路交叉路口西南角,龙御现代城沿街商铺)。联系电话:2775659。

2、网络缴费

(1)微信缴费:持缴费信息卡或自助查询“供暖缴费卡号”,关注“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选择“在线服务”—绑定用户—“在线缴费”。

(2)支付宝缴费,打开手机支付宝APP,进入“生活缴费”应用,点击“暖气费”项目,选择“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

3、注意事项

(1)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今年不再实施物业代收供热费,为确保用户能及时办理业务,请用户提前错峰缴费。

(2)居民用暖报停条件与报停方式

今年不准备供暖且供暖设施可分户关闭的、上供暖季正常供暖的用户,应于10月15日前向供暖单位提出停止供暖申请,经供暖单位审核同意后,办理停暖手续。

报停方式:

①现场报停:居民可持缴费信息卡(未领取缴费信息卡的须持房屋产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用热户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所属辖区供热分公司填写《用户报停申请单》,办理“报停”业务,逾期不予办理。

②网上报停:登录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网站(9月10日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报停。

③微信报停:通过扫码关注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绑定用户后,进行报停操作。

温馨提示:

前往市热力集团所属供暖企业各营业厅缴费用户请务必佩戴好防护口罩,配合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通行码。

来源:

编辑:孙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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