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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二次改造收费标准】还不改?最高罚你10000元!

火灾报警站

1、2021年07月01日1:22分,江宁区黄金海岸广场胡同、现场一电动车电池充电钱柜起火。

•消防提醒:近期雷雨较多,火灾风险增大。电动车充电柜应避免暴晒雨淋,定期维护、保养,并完善相应的消防设施。

2、2021年07月04日10:35分,六合区新庄西村9栋102室,家中堆放的杂物被引燃起火。

•消防提醒:阳台不是仓库,请及时清理杂物,消除火灾隐患。

3、2021年07月05日17:04分,江宁区凤仪街118-6号,现场电瓶车失火。

•消防提醒:电动自行车要规范停放或充电、老旧电瓶及时更换。

4、2021年07月05日20:25分,鼓楼区白云雅居9幢2单元10楼,居民家中卧室里的床和杂物着火。

•消防提醒:家中杂物及时清理,做到三清三关:清走道、清厨房、清阳台,关火源、关气源、关电源。

5、2021年07月07日05:15分,江宁区太平花苑北苑28幢,一居民家阳台的洗衣机着火。

•消防提醒:夏季气温高,电器设备避免长时间通电,电线线路勿私拉乱接或超负荷使用,应定期维修,发现破损、老化要及时更换。

6、2021年07月07日11:05分,秦淮区远洋国际中心1楼云贵烧烤,店内烧烤炉失火。

•消防提醒:室内烧烤须谨慎用火、用电和用气,及时清理油烟管道,避免积存大量油垢。

重磅新规

最高罚1万!电动车停放新规8月起施行

日前,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高层住宅楼疏散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充电,最高可罚1万元”一时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记者现场探访中发现,目前南京已有很多物业公司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上有所行动,居民们谈起即将实施的新规,也纷纷表示支持。

明确“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两大类

记者注意到,根据该《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了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前者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后者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宿舍、公寓、办公、商业、体育、医疗建筑等。

对此,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宣传员梅亮告诉记者,此次《规定》明确了高层民用建筑的范围和高度,低于上述高度的建筑不在《规定》的范围内。

同时,《规定》在明确高层建筑责任主体基础上,还增加了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可以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规定,并且明确规定“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通过行政法明确规定提供涉及公共安全服务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内容。

根据《规定》,如果消防服务企业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服务,就必须在服务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提供消防服务的企业的约定义务转为法定义务。

如拒不改正将面临最高1万元罚款

近年来,和电动自行车相关的火灾事故高发,其中车辆违规停车和充电引发的亡人事故屡屡发生。新规出台,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在什么地方停放和充电的行为将受到处罚。

《规定》中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由消防救援机构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梅亮告诉记者,以往消防部门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乱停或者在楼道内等行为,只能劝阻和提醒。这次《规定》则明确了处罚机制,但需要提醒的是,并非首次发现违规行为就处罚。他介绍,《规定》中提到了“拒不改正”四字,就意味着初次发现时,会要求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改正,而不是立即处罚。

规定物业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那么,新规实施后,高层民用建筑的物业单位应承担哪些职责?

《规定》第十条提到,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该《规定》中并未直接规定电动自行车不可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室(户)内停放或者充电,对于电动自行车进电梯、进楼的行为同样未做规定。对此,梅亮表示,此前南京也曾发生多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相比检查和处罚,市民更应该提高自身安全意识,自觉做到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推回家中充电,否则无异于将自身和他人置于隐患之中。

记者探访

南京多物业公司已有行动居民表示支持

新规公布后,南京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情况如何?现在还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情形吗?近日,记者探访了南京多个拥有高层建筑的小区。

记者走访发现,大多数物业公司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上都有所行动,而居民也表示支持、期待。

鼓楼区丁香花园小区是2011年建成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一共有5栋高层建筑。此前,居民们都是把电动车通过电梯运到楼上充电。今年5月开始,小区的电梯内安装了智能报警系统,一旦有人把电动车推进电梯,就会听到“电瓶车禁止入内”的警告声。记者了解到,南京已有多个小区安装配备了此类梯控的管理,一旦电动车进电梯,电梯门就无法关上,从而消除了这一安全隐患。

鼓楼区丁香花园小区内

除了安装智能报警系统以外,物业还想出了各自的办法,阻止电动车入内。丹凤新寓小区,每天下午5点业主下班之前,物业会把栅栏先关起来,控制电瓶车上楼。早上正常上班时间把栅栏打开,不影响老百姓的出行。

丹凤新寓小区内

电动车不能进楼入户充电,那要去哪儿充电呢?记者注意到,新规还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丁香花园小区从去年开始,安装了智能充电桩,电动车在户外集中充电,1块钱可以充6到7个小时。目前充电的插头440个,可以满足该小业主的电动车充电需求。丹凤新寓小区还在智能充电区域架设了简易喷淋装置,保证该区域的消防安全,现在已有80%的小区居民在固定充电桩上充电。

“非常支持新政,只说不罚确实难管,被罚后就容易长记性,对他人也有警示作用!”家住丹凤新寓的陈先生表示。而不少物业管理公司受访时也纷纷表示,对即将实施的新规非常期待,认为这将有利于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服务。

记者从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通过不断宣传,以及街道社区、物业在电梯设施上的更新等举措,南京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数量正在下降。今年1至6月,南京消防指挥中心共受理电动自行车火警104起,比去年同期下降近20%。

消防部门提醒,虽然总体态势向好,但电动车火灾仍不时发生,大家在使用电动车及充电过程中,仍要注意消防安全,不能掉以轻心,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车的电池组及电器元件,不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也不要将电瓶带回家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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