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反映到我们局,一些家具企业擅自将油漆残渣、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处置给环保工人,并有其他非法行为。
各环保所将在日常环境监察过程中加强监管,严查企业固废台账。而危险废物非法倾倒非法处置3吨以上将追究刑事责任,危险废物认定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案情回顾
2018年05月17日,椒江生态环境分局(原椒江区环保分局)接到椒江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建议书反映位于章安街道回浦码头北面有一家废油漆桶非法处置点。
该分局立即组织人员前去调查。经查明,该处废油漆桶回收点为徐某个人拥有,主要从事废油桶和废油漆桶回收加工项目生产。现场勘查时,场地上露天堆放着约140个废油漆桶和约150个废油桶。场地为泥土地,现场未做任何的防护措施,部分油漆桶和油桶里的残留物直接堆放在地上,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作出的处罚
依据法律规定,椒江生态环境分局针对该个体户非法处置废油漆桶和废油桶回收加工项目没有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作出8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相关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有很多网友有这个疑问:油漆渣、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吗?
根据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规定: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一般的废油漆桶含残留油漆(含苯系物等),因此废漆桶属于危险废物!
油漆产生的危险废物改如何处理?
油漆产生的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的HW12类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国家明确规定产生此类废弃物的企业或单位个人,应按要求申报产生危废的类别、数量、去向,同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等措施进行暂时贮存,并交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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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正)第六十二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因此废油漆桶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使之符合相关环保要求。